适应症

本品适用于缓解儿童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也可用于儿童流行性感冒的预防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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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袋含对乙酰氨基酚0.1克,盐酸金刚烷胺0.04克,人工牛黄4毫克,咖啡因6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0.8毫克。辅料为:蔗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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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本品为微黄色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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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口服。1~2岁儿童,一次半袋;2~5岁,一次1袋;5~12岁,一次1~2袋;一日2次。温开水冲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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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颗粒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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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反应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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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3.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4.肝功能不全、肾功能不全、精神病史或癫痫病史患者慎用。
5.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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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1.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2.因缺乏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安全性和有效性的数据,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禁用本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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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相互作用

1.与其他解热药镇痛药同用,可增加肾毒性的危险。
2.本品不宜与氯霉素、巴比妥类(如苯巴比妥)等并用。
3.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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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藏条件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3.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4.肝功能不全、肾功能不全、精神病史或癫痫病史患者慎用。
5.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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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OTC

非处方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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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

3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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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8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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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标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标准WS-10001-(HD-1115)-2002-2006及药典业化函[2008]9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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