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症

本品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1.头痛、偏头痛。2.牙痛、痛经。3.关节痛、肌肉痛、神经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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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份对乙酰氨基酚0.5克。辅料为淀粉、胶化淀粉、聚乙烯吡咯烷酮、硬脂酸、滑石粉、山梨酸钾、羟丙基甲基纤维素、三乙酸甘油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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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本品为白色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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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口服。6~12岁儿童,一次0.5片;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得超过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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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片剂(薄膜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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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反应

偶见皮疹或瘙痒、荨麻疹、药热、白细胞减少(如粒细胞减少)及血小板减少症或出现原因不明的青肿或出血。罕见血管性水肿,史蒂文斯-约翰综合征(Stevens Johnson Syndrome)口唇、舌、咽喉或面积水肿,脱皮和口腔溃疡。有时伴有支气管痉挛(发生于对阿司匹林和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功能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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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自我用药疗程:用于解热连续应用不得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
3、不能同时服用含有本品及其他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4、肝肾功能不全患者。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服用本品期间禁止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1、本片剂不推荐6岁以下儿童使用。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3、勿过量服药,如服药过量或有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如若过量服药则有可能严重影响肝脏并有发生肝功能衰竭的风险,症状有可能在3天以后才会出现,若在过量服药后根据医嘱在10-12小时内静脉给予N-乙酰半胱氨酸或口服蛋氨酸对肝脏有保护作用。肝氧化酶过剩者,如酗酒或服用巴比妥类药物及营养不良者可能对对乙酰氨基酚毒性更敏感。当服用过量的药物后无论成人或儿童,即使无任何症状,也应尽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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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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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相互作用

1.应用巴比妥类(如苯巴比妥)或解痉药(如颠茄)的患者,长期应用本品可致肝损害。
2.本品与氯霉素同用服,可增强后者的毒性。
3.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长期规律的每日服用对乙酰氨基酚可增强华法林和其它香豆素类的抗凝作用,因而可增加出血风险,偶尔服用无显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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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藏条件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自我用药疗程:用于解热连续应用不得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
3、不能同时服用含有本品及其他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4、肝肾功能不全患者。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服用本品期间禁止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1、本片剂不推荐6岁以下儿童使用。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3、勿过量服药,如服药过量或有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如若过量服药则有可能严重影响肝脏并有发生肝功能衰竭的风险,症状有可能在3天以后才会出现,若在过量服药后根据医嘱在10-12小时内静脉给予N-乙酰半胱氨酸或口服蛋氨酸对肝脏有保护作用。肝氧化酶过剩者,如酗酒或服用巴比妥类药物及营养不良者可能对对乙酰氨基酚毒性更敏感。当服用过量的药物后无论成人或儿童,即使无任何症状,也应尽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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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OTC

非处方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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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

3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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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202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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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标准

《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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