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症

本品的功效是:清热解毒,消肿止痛。用于缓解口疮及喉痹引起的口腔咽喉肿痛,灼热干燥,咽喉异物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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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珍珠粉、青黛、玄参、关黄柏、五倍子、冰片、白矾(煅)、薄荷脑、甘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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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本品为青灰色或灰黄色的粉末;味微苦、涩,有清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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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每2~3小时对准口腔患处喷或敷药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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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散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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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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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用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
3.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应用。
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
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
6.喷或敷药时请不要呼吸,以防药粉进入呼吸道而引起呛咳。用药后半小时内不得进食、饮水。
7.严格按照用法用量使用,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本品不宜长期使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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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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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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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藏条件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用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
3.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应用。
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
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
6.喷或敷药时请不要呼吸,以防药粉进入呼吸道而引起呛咳。用药后半小时内不得进食、饮水。
7.严格按照用法用量使用,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本品不宜长期使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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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OTC

非处方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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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

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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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B2002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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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标准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标准(试行)WS-5097(B-0097)-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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