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症

本品适用于冠心病、各型心绞痛、轻中度高血压症,对伴有冠心病的高血压患者尤为适用。
查看更多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地尔硫
查看更多

性状

本品为白色片。
查看更多

用法用量

口服。起始剂量一次30mg(1片),一日4次,餐前及睡前服药,每1-2天增加一次剂量,直至获得最佳疗效。平均剂量范围为一日90-360mg(3-12片)。
查看更多

剂型

片剂
查看更多

不良反应

常见:浮肿、头痛、恶心、眩晕、皮疹、无力。
罕见的有以下几类:
1.心血管系统:房室传导阻滞、心动过缓、束支传导阻滞、充血性心衰、心电图异常、低血压、心悸、晕厥、心动过速、室性早搏。
2.神经系统:多梦、遗忘、抑郁、步态异常、幻觉、失眠、神经质、感觉异常、性格改变、嗜睡、震颤。
3.消化系统:厌食、便秘、腹泻、味觉障碍、消化不良、口渴、呕吐、体重增加,碱性磷酸酶、乳酸脱氢酶,谷草转氨酶,谷丙转氨酶轻度升高。
4.皮肤:瘀点、光敏感、瘙痒、荨麻疹。
5.其他:弱视、CPK升高、口干、呼吸困难、鼻出血、易激惹、高血糖、高尿酸血症、阳痿、肌痉挛、鼻充血、多尿、夜尿增多、耳鸣、骨关节痛、脱发、多形性红斑、锥体外系综合征、齿龈增生、溶血性贫血、出血时间延长、白细胞减少、紫癜、视网膜病变、血小板减少、剥脱性皮炎。
查看更多

注意事项

1.本品可延长房室结不应期,除病态窦房结综合症外不明显延长窦房结恢复时间。罕见情况下此作用可异常减慢心率(特别在病态窦房结综合症患者)或致Ⅱ或Ⅲ度房室传导阻滞。本品与β受体阻滞剂或洋地黄合用可导致对心脏传导的协同作用。有报道一例变异性心绞痛患者口服本品60mg致心脏停搏2-5秒。
2.本品有负性肌力作用,在心室功能受损的患者单用或与β受体阻滞剂合用的经验有限,因而这些患者应用本品须谨慎。
3.使用本品偶可致症状性低血压。
4.本品罕见出现急性肝损害,表现为碱性磷酸酶、乳酸脱氢酶、谷草转氨酶、谷丙转氨酶明显增高及其他急性肝损害征象。停药可恢复。
5.在肝脏代谢,由肾脏和胆汁排泄,长期给药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肝肾功能受损者应用本品应谨慎。
6.反应多为暂时的,继续应用本品也可消失。有少数报道皮肤反应可进展为多型红斑和/或剥脱性皮炎,如果皮肤反应为持续性应停药。
7.由于可能与其他药物有协同作用,同时使用对心脏收缩和/或传导有影响的药物时应谨慎,并仔细调整所用剂量。
8.在体内经细胞色素P450氧化酶进行生物转化,与经同一途径进行生物转化的其他药物合用时可导致代谢的竞争抑制。故在开始或停止同时使用本品时,对相同代谢途径的药物剂量,特别是治疗指数低的药物或有肝肾功能受损的患者,须加以调整以维持合理的血药浓度。
查看更多

禁忌

1.病态窦房结综合症未安装起搏器者。
2.Ⅱ或Ⅲ度房室传导阻滞未安装起搏器者。
3.收缩压低于12kPa(90mmHg)。
4.对本品过敏者。
5.急性心肌梗塞或肺充血者。
查看更多

药物相互作用

1.β-受体阻滞剂:研究表明盐酸地尔硫与β受体阻滞剂合用耐受性良好,但在左心室功能不全及传导功能障碍患者中资料尚不充分。本品可增加普萘洛尔生物利用度近50%,因而在开始或停止两药合用时需调整普萘洛尔剂量。
2.西米替丁:由于抑制细胞色素P450氧化酶影响本品首过代谢,可明显增加本品血药浓度峰值及药时曲线下面积。雷尼替丁仅使本品血药浓度轻度升高。
3.地高辛:有报告本品可使地高辛血药浓度增加20%,但也有不影响的报告,虽然结果矛盾,但在开始、调整和停止本品治疗时应监测地高辛血药浓度,以免地高辛过量或不足。
4.麻醉药:对心肌收缩、传导、自律性都有抑制,并有血管扩张作用,可与本品产生协同作用。因此,两药合用时须仔细调整剂量。
查看更多

药代动力学

本品口服后通过胃肠道吸收较完全(达80%)。有较强的首过效应,生物利用度为40%。在体内代谢完全,仅2%-4%原药由尿液排除。血浆蛋白结合率70%-80%。单次口服本品30-120mg,30-60分钟后可在血浆中测出,2-3小时血药浓度达峰值,单次或多次给药血浆消除半衰期3.5小时。最小有效血药浓度50-200ng/ml。
查看更多

药理毒理

药理作用
1.本品为钙离子通道阻滞剂,其作用与心肌与血管平滑肌除极时抑制钙离子内流有关。
2.本品可以有效地扩张心外膜和心内膜下的冠状动脉,缓解自发性心绞痛或由麦角新碱诱发冠状动脉痉挛所致心绞痛;通过减慢心率和降低血压,减少心肌需氧量,增加运动耐量并缓解劳力型心绞痛。
3.本品使血管平滑肌松弛,周围血管阻力下降,血压降低。其降压的幅度与高血压的程度有关,血压正常者仅使血压轻度下降。
4.本品有负性肌力作用,并可减慢窦房结和房室结的传导。
致癌、致突变和生殖毒性作用
有报告大鼠服用本品24个月,小鼠服用本品21个月未发现致癌作用。体外细菌试验未发现致突变作用。动物实验证实本品对生育力无明显作用。
查看更多

储藏条件

1.本品可延长房室结不应期,除病态窦房结综合症外不明显延长窦房结恢复时间。罕见情况下此作用可异常减慢心率(特别在病态窦房结综合症患者)或致Ⅱ或Ⅲ度房室传导阻滞。本品与β受体阻滞剂或洋地黄合用可导致对心脏传导的协同作用。有报道一例变异性心绞痛患者口服本品60mg致心脏停搏2-5秒。
2.本品有负性肌力作用,在心室功能受损的患者单用或与β受体阻滞剂合用的经验有限,因而这些患者应用本品须谨慎。
3.使用本品偶可致症状性低血压。
4.本品罕见出现急性肝损害,表现为碱性磷酸酶、乳酸脱氢酶、谷草转氨酶、谷丙转氨酶明显增高及其他急性肝损害征象。停药可恢复。
5.在肝脏代谢,由肾脏和胆汁排泄,长期给药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肝肾功能受损者应用本品应谨慎。
6.反应多为暂时的,继续应用本品也可消失。有少数报道皮肤反应可进展为多型红斑和/或剥脱性皮炎,如果皮肤反应为持续性应停药。
7.由于可能与其他药物有协同作用,同时使用对心脏收缩和/或传导有影响的药物时应谨慎,并仔细调整所用剂量。
8.在体内经细胞色素P450氧化酶进行生物转化,与经同一途径进行生物转化的其他药物合用时可导致代谢的竞争抑制。故在开始或停止同时使用本品时,对相同代谢途径的药物剂量,特别是治疗指数低的药物或有肝肾功能受损的患者,须加以调整以维持合理的血药浓度。
查看更多

是否OTC

处方药
查看更多

有效期

36个月
查看更多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880015
查看更多

执行标准

《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