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症

本品用于牙龈炎,牙周炎等疾患。对口腔炎,舌炎等亦有一定疗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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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粒含甲硝唑100mg,芬布芬75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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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微黄色的粉末或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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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2粒,一日3次。一日总量不超过14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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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反应

1.本品最严重不良反应为离剂量时可引起癫痫发作和周围神经病变,后者主要表现为肢端麻木和感觉异常。某些病例长期用药时可产生持续周围神经病变。2.其他常见的不良反应:(1)胃肠道反应,如胃痛、胃烧灼感、恶心、食欲减退、眍吐、腹泻、腹部不适、味觉改变、口干、口腔金属昧等,少数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包括胃溃疡、出血、甚至穿孔。(2)可逆性粒细胞减少。  (3)过敏反应,皮疹、麻疹、瘙痒等。(4)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如头痛、眩晕、晕厥、感觉异常、肢体麻木、,共济失调和精神错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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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致癌、致突变件用,动物试验或体外测定发现本品具致癌、致突变作用,但人体中尚未证实。2.使用中发生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3.本品可干扰丙氨酸氨基转移酶.乳酸脱氢酶、三酰甘油、己糖激酶等的检验结果,使其测定值降至零。4.用药期间不应饮用含酒精的饮料。因可引起体内乙醛蓄积,干扰酒精的氧化过程,导致双硫仑样反应,患者可出现腹部痉挛、恶心、呕吐、头痛、面部潮红等。5.肝功能减退者本品代谢减慢,药物及其代谢物易在体内蓄积,应减量使用,并作血药浓度监测。6.本品可自胃液持续清除,某些放置胃管作吸引减压者。可引起血药浓度下降。血液透析时.本品及代谢物迅速被清除,故应用本品不需减量。7.厌氧菌感染合并肾功能衰竭患者,给药间隔时间应由8小时延长至12小时。8.重复一个疗程前,应做白细胞计数。9.同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有交叉过敏反应。10.念珠菌感染者应用本品,其症状会加重,需同时给抗真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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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1.对本品或毗咯类药物过敏史者禁用。   2.阿司匹林引起哮喘者禁用。3.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疾病患者禁用。4.血液病、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5.严重肝、肾功能损害患者禁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7.儿童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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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相互作用

1.本品能抑制华法林和其他口服抗凝药的代谢。加强它们的作用,引起凝血酶原时间延长。2.与苯妥荚钠、苯巴比妥等诱导肝微粒体酶的药物合用,可加强本品代谢.使血药浓度下降.而苯妥英钠排泄减慢。3.与西咪替丁等抑制肝微粒体酶活性的药物合用,可减慢本品在肝内的代谢及其排泄。延长本品的血消除半衰期(t1/2β),应根据血药浓度测定的结果调整剂量。    4.本品干扰双硫仑代谢,两者合用时患者饮酒后可出现精神症状,故两周内应用双硫仑者不宜再用本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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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藏条件

遮光,密封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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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OTC

处方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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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

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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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44024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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