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症

斯皮仁诺适于治疗以下疾病:妇科:外阴阴道念珠菌病。皮肤科/眼科:花斑癣、皮肤真菌病、真菌性角膜炎和口腔念珠菌病。由皮肤癣菌和/或酵母菌引起的甲真菌病。系统性真菌感染:系统性曲霉病及念珠菌病、隐球菌病(包括隐球菌性脑膜炎)、组织胞浆菌病、孢子丝菌病(包括隐球菌性脑膜炎)、组织胞浆菌病、孢子丝菌病、巴西副球孢子菌病、芽生菌病和其它各种少见的系统性或热带真菌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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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活性成份:伊曲康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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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本品为粉、蓝色胶囊,内容物为类白色丸状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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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用法:口服。为达到最佳吸收,应餐后立即给药。应将胶囊整个吞服。
用量:
皮肤、甲板、毛发、粘膜真菌感染
适应 剂量 治疗持续时间
皮肤真菌病 0.2g(2粒)每日1次

0.1g(1粒)每日1次
7日

15日
高度角质化区,例如足底部癣和手掌部癣 0.2g(2粒)每日2次

0.1g(1粒)每日1次
7日

30日
花斑糠疹 0.2g(2粒)每日1次 7日
马拉色菌毛囊炎 0.2g(2粒)每日1次 7日
在一些免疫功能不全的患者(如中性粒细胞减少症、艾滋病或器官移植患者)中,伊曲康唑口服后的生物利用度可能会降低,因此剂量可能需要加倍。
外阴阴道念珠菌病 0,2g(2粒)每日2次

0.2g(2粒)每日1次
1日

3日
真菌性角膜炎 0.2g(2粒)每天1次 21日
治疗持续时间应视临床疗效进行调整。
 
皮肤癣菌病和/或酵母菌引起的甲真菌病
甲真菌病
冲击疗法
剂量和治疗持续时间
  一个冲击疗程的持续时间为1周,每次服用2粒胶囊,每日2次(0.2g每天两次)。指甲感染推荐接受2个冲击疗程治疗,趾甲感染推荐3个冲击疗程治疗。2个相邻冲击疗程间隔3周停药期。终止治疗后,待指(趾)甲重新长出后才能证明临床疗效。
甲真菌病部位 第1周 第2周 第3周 第4周 第5周 第6周 第7周 第8周 第9周
趾甲,累及或未累及指甲 冲击疗程1 无伊曲康唑给药 冲击疗程2 无伊曲康唑给药 冲击疗程3
仅手指甲 冲击疗程1 无伊曲康唑给药 冲击疗程2  
甲真菌病
连续治疗
剂量 治疗持续时间
趾甲,累及或未累及指甲 0.2g(2粒)每日1次 3个月
本品从皮肤和甲组织中清除速率比血浆慢。因此,对皮肤感染来说,停药后2-4周达到最理想的临床和真菌学疗效;对甲真菌病来说在停药后6-9个月达到最理想的临床和真菌学疗效。
皮下组织/系统性真菌感染
适应 剂量 中位治疗持续时间1 备注
曲霉菌病 0.2g(2粒)
每日1次
2-5个月 若为侵袭性或播散型曲霉菌病,需将剂量增加至0.2g每日2次。
念珠菌病 0.1-0.2g(1-2粒)
每日1次
3周-7个月 若为侵袭性或播散型念珠菌病,需将剂量增加至0.2g每日2次。
组织胞浆菌病 0.2g(2粒)
每日1次-0.2g(2粒)每日2次
8个月  
芽生菌病 0.1g(1粒)
每日1次-0.2g(2粒)每日2次
6个月  
皮肤淋巴管型孢子丝菌病 0.1g(1粒)
每日1次
3个月  
副球孢子菌病 0.1g(1粒)
每日1次
6个月 尚无该给药方案下伊曲康唑胶囊治疗艾滋病患者的副球孢子菌病的疗效数据。
着色芽生菌病 0.1-0.2g(1-2粒)
每日1次
6个月  
1治疗持续时间应视临床疗效进行调整。
特殊人群:
老年患者:
本品用于老年患者的临床资料有限,因此只有在潜在收益大于风险时,方可用于老年患者。一般来说,老年患者的剂量选择应谨慎,需考虑其肝、肾脏或心脏功能降低的发生率较高以及伴随疾病或合并其他药物的发生率较高的特点。
肝损伤患者:
肝损伤患者口服伊曲康唑的资料有限。该类患者使用本品时应谨慎。
肾脏损害患者:
肾脏损害患者口服伊曲康唑的资料有限,部分肾功能不全患者的伊曲康唑暴露可能较低。该类患者使用本品时应谨慎,同时考虑调整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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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胶囊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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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反应

不良反应是基于对现有不良事件信息的全面评估,认为与使用伊曲康唑有合理相关性的不良事件。在个体病例中,不能可靠地确定与伊曲康唑的因果关系。而且,由于临床试验在各种不同条件下进行,因此在一种药物的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不能直接与另一种药物的临床试验中不良反应发生率进行比较,并且可能无法反映在临床实践中观察到的不良反应发生率。
临床试验
在107项开放、双盲临床试验的8499位患者中,评价本品安全性。使用本品治疗的8499位患者中,有2104位患者在双盲试验中使用本品。8499位患者至少接受一剂本品治疗皮肤真菌病或甲真菌病,并提供了安全性数据。在这些临床试验中,≥1%使用本品的患者报告的药物不良反应(ADR)如表1所示。
表1:在107项临床试验中,≥1%使用本品的患者报告的药物不良反应

系统器官分类
药物不良反应
本品
%
(N=8499)
神经系统疾病
头痛 1.6
胃肠系统疾病
恶心 1.6
腹痛 1.3
在这些临床试验中,<1%使用本品的患者发生的药物不良反应(ADR)在表2中列出。
表2:在107项临床试验中,<1%使用本品的患者报告的药物不良反应
系统器官分类 药物不良反应
感染及侵染类疾病 鼻炎、鼻窦炎、上呼吸道感染
血液淋巴系统疾病 白细胞减少症
免疫系统疾病 超敏反应
神经系统疾病 味觉障碍、触觉减退、感觉错乱
迷路类疾病 耳鸣
胃肠系统疾病 便秘、腹泻、消化不良、胃肠胀气、呕吐
肝胆系统疾病 肝功能异常、高胆红素血症
皮肤及皮下组织类疾病 瘙痒、皮疹、荨麻疹
肾脏泌尿系统疾病 尿频
生殖系统及乳腺疾病 勃起功能障碍、月经紊乱
全身性疾病及给药部位各种反应 水肿
以下为伊曲康唑口服液和/或伊曲康唑注射液临床试验中报告的,与伊曲康唑有关的其他不良反应ADR列表,其中不包括专门针对注射给药的不良反应术语“注射部位炎症”。
血液及淋巴系统疾病:粒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
免疫系统疾病:类速发过敏反应
代谢及营养类疾病:高血糖症、高钾血症、低钾血症、低镁血症
精神病类:意识模糊状态
神经系统疾病:周围神经病、头晕、嗜睡
心脏器官疾病:心力衰竭、左心室衰竭、心动过速
血管与淋巴管类疾病:高血压、低血压
呼吸系统、胸及纵隔疾病:肺水肿、发声困难、咳嗽
胃肠系统疾病:胃肠障碍
肝胆系统疾病:肝衰竭、肝炎、黄疸
皮肤及皮下组织类疾病:红斑性发疹、多汗
肌肉骨骼及结缔组织疾病:肌痛、关节痛
肾脏及泌尿系统疾病:肾脏损害、尿失禁
全身性疾病及给药部位各种反应全身水肿、面部水肿、胸痛、发热、疼痛、疲乏、寒战
实验室检查: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血液碱性磷酸酶升高、血乳酸脱氢酶升高、血尿素升高、γ-谷氨酰转移酶升高、肝酶升高、尿液分析异常。
儿童
165例1至17岁儿童患者参与的14项临床试验评价了本品的安全性(4项双盲安慰剂对照试验;9项开放性试验;1项开放双盲试验)。这些患者至少接受一剂本品治疗真菌感染,并提供了安全性数据。
基于上述临床试验汇总的安全性数据,在儿童患者中经常报告的药物不良反应(ADR)为头痛(3.0%)、呕吐(3.0%)、腹痛(2.4%)、腹泻(2.4%)、肝功能异常(1.2%)、低血压(1.2%)、恶心(1.2%)和荨麻疹(1.2%)。大体上,观察到的儿童患者中不良反应的特征与成人患者相似,但儿童患者中药物不良反应发生率更高。
上市后经验
除了上面列出的临床试验中的药物不良反应,表3列出了上市后报告的药物不良反应。不良反应按频率分类:很常见(≥1/10);常见(≥1/100,且<1/10);少见(≥1/1000,且<1/100);罕见(≥1/10000,且<1/1000);非常罕见>1/10000,包括个别病例。
在表3中,按照自发报告的频率分类列出不良反应。
表3:上市后不良反应按自发报告率分类
免疫系统疾病
非常罕见 血清病、血管神经性水肿、速发过敏反应
代谢及营养类疾病
非常罕见 高甘油三酯血症
神经系统疾病
非常罕见 震颤
眼器官疾病
非常罕见 视觉障碍(包括复视和视物模糊)
耳及迷路类疾病
非常罕见 短暂性或永久性听力损失
心脏器官疾病
非常罕见 充血性心力衰竭
呼吸系统、胸及纵隔疾病
非常罕见 呼吸困难
胃肠系统疾病
非常罕见 胰腺炎
肝胆系统疾病
非常罕见 严重肝脏毒性(包括一些致死性急性肝衰竭病例)
皮肤及皮下组织类疾病
非常罕见 中毒性表皮坏死溶解、Stevens-Johnson综合征、急性泛发性发疹性脓包病、多形性红斑、剥脱性皮炎、白细胞破裂性血管炎、脱发、光敏感性
实验室检查
非常罕见 血肌酸磷酸激酶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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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胃酸度降低的影响
伊曲康唑胶囊应正餐后使用。
空腹的条件下,胃酸度降低时伊曲康唑的吸收降低。与抗酸剂或胃酸分泌抑制剂合并用药可降低伊曲康唑的吸收。在有相对或绝对胃酸缺乏的艾滋病患者中进行的研究表明,空腹条件下与8盎司非无糖可乐同服,导致伊曲康唑的吸收增加,相对于正餐作用的增加情况尚不清楚。
胃酸度降低时会使人体从本品中吸收伊曲康唑受损。因疾病(如胃酸缺乏患者)或合并用药(如服用降低胃酸度药物的患者)导致胃酸度降低者,建议与酸性饮料(如非无糖可乐)同服。应监测抗真菌活性,必要时增加本品剂量。
2、心脏影响
伊曲康唑显示有负性肌力作用。对麻醉的犬静脉给予伊曲康唑时,证明存在剂量相关负性肌力作用。在一项健康受试者的研究中,用伊曲康唑注射液治疗,采用Gated SPECT技术观察到有一过性无症状的左室射血分数降低,在12小时后下一次输液前消退。这一发现与口服制剂的临床相关性尚不明确。
伊曲康唑与充血性心力衰竭报告有一定相关性。根据上市后经验,日剂量400mg患者自发报告心力衰竭的频率高于较低日剂量患者,提示发生心力衰竭的风险可能会随使用伊曲康唑日剂量的增加而升高。
伊曲康唑不应用于患有充血性心力衰竭或有充血性心力衰竭病史的患者,除非收益明显大于风险。评估个体的收益/风险应考虑病症严重程度、给药方案(例如,日剂量)以及充血性心力衰竭的个体危险因素等。对于存在充血性心力衰竭风险的患者,医生应谨慎考虑采用伊曲康唑治疗的风险和获益。这些危险因素包括心脏疾病(如缺血或瓣膜病)、严重的肺部疾病(如慢性阻塞性肺病)、肾功能衰竭以及其他水肿性疾病。医生应告知此类患者有关充血性心力衰竭的体征和症状,并谨慎用药,且在治疗期间监测其充血性心力衰竭的体征和症状。如果在治疗期间出现这些体征或症状,则应停止伊曲康唑的治疗。钙通道阻滞剂具有负性肌力作用,从而会加强伊曲康唑的这一作用。此外,伊曲康唑可抑制钙通道阻滞剂的代谢。因此,考虑到发生充血性心力衰竭的风险会升高,伊曲康唑和钙通道阻滞剂的合用应谨慎。本品禁忌与苄普地尔、非洛地平、乐卡地平或尼索地平合用。
上市后,正在接受甲真菌病和/或全身性真菌感染治疗患者中有报告充血性心力衰竭、外周水肿和肺水肿。
3、心律不齐:
曾在西沙必利、匹莫齐特、美沙酮或奎尼丁与伊曲康唑和/或其他CYP3A4抑制剂联用患者中出现威胁生命的心律不齐和/或猝死。这些药物禁忌与本品合用。
4、潜在的药物相互作用
伊曲康唑可能发生临床显著的药物相互作用。特定药物与伊曲康唑合用可能导致伊曲康唑和/或合用药物的疗效改变、危及生命和/或猝死。禁用、不推荐及慎用药物参见【药物相互作用】项。
5、交叉过敏性
有关伊曲康唑与其他唑类抗真菌药交叉过敏的资料有限,对其他唑类过敏的患者使用本品时应慎重。
6、神经病
当发生可能由本品导致的神经病时应终止治疗。
7、听力丧失
接受伊曲康唑治疗的患者曾报告有出现短暂性或永久性听力丧失。一些病例中患者合用了禁忌合用的药物-奎尼丁。听力丧失通常在治疗停止后消失,但也会在一些患者中持续存在。
8、交叉耐药性
对于系统性念珠菌病,如果怀疑为耐氟康唑的念珠菌菌株感染所致,建议在开始伊曲康唑治疗前检测菌株的药物敏感性,不可直接假设其对伊曲康唑敏感。
9、互换性
本品和伊曲康唑口服液不应互换使用。因为使用相同剂量时,口服液的暴露量大于使用胶囊的暴露量。此外,两种制剂之间的粘膜暴露的局部影响可能不同。只证实口服液对于口腔和/或食管念珠菌病有效。
10、肝脏影响
伊曲康唑与罕见的严重肝脏毒性的病例有关,包括肝衰竭和死亡。在这些出现严重肝脏毒性的病例中,大多数患者既往已存在肝脏疾病、接受系统性适应症治疗、有其他严重的疾病和/或同时接受其他肝毒性药物治疗。其中也有某些患者没有明显的肝脏疾病危险因素,没有既往肝病,也没有严重的基础疾病。这些病例有些在治疗的第一个月内观察到,包括在治疗的第一周内。对所有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应考虑进行肝功能监测。医生应指导患者及时向医生报告提示肝炎的症状和体征,如厌食、恶心、呕吐、疲劳、腹痛或尿色加深。如果出现提示肝功能障碍或肝脏疾病的体征或症状,应立即停止治疗,并进行肝功能检查。特别提示,不宜继续或再次使用本品治疗,除非病情严重或危及生命,且预期获益大于风险。
肝损伤患者口服伊曲康唑的资料有限。该类患者使用本品时应谨慎,建议严格监测。在决定开始使用其他CYP3A4代谢的药物治疗时,建议考虑到如下因素,即在肝硬化患者单次口服剂量的本品临床试验中,观察到伊曲康唑的消除半衰期延长现象。
对于肝酶升高、肝酶异常、患有活动性肝病或受到过其他药物肝毒性损害的患者,特别提醒不应使用伊曲康唑,除非在严重或危及生命的情况下预期收益超过风险。对既往存在肝功能异常或曾受到其他药物肝毒性损害的患者,建议进行肝功能监测。
11、儿童患者
尚未确定伊曲康唑在儿科患者中的疗效和安全性。
伊曲康唑对儿童骨骼生长的长期影响未知。三项大鼠毒理学研究中,低至20mg/kg/天(2.5倍MRHD)的伊曲康唑可引起骨缺损。该缺损包括骨板活性降低、大骨骼致密层变薄、骨骼脆性增加。按剂量水平80mg/kg/天(10倍MRHD)给药超过1年或160mg/kg/天(20倍MRHD)给药6个月,伊曲康唑导致某些大鼠出现小牙髓细胞过少。
12、老年患者
本品用于老年患者的临床资料有限,因此只有在潜在收益大于风险时,方可用于老年患者。一般来说,老年患者的剂量选择应谨慎,需考虑其肝、肾或心脏功能降低的发生率较高以及伴随疾病或合并其他药物的发生率较高的特点。
13、肾脏损害患者
肾脏损害患者口服伊曲康唑的资料有限,部分肾功能不全患者的伊曲康唑暴露可能较低。该类患者使用本品时应谨慎,同时考虑调整剂量。
14、免疫功能受损患者
对于一些免疫功能受损的患者(如中性粒细胞减少症、艾滋病或器官移植患者),本品的口服生物利用度可能降低。
15、患有立即危及生命的系统性真菌感染的患者
根据本品药代动力学特性,不建议使用本品做为患有立即危及生命的系统性真菌感染患者的初始治疗。
16、艾滋病患者
对于已接受孢子丝菌病、芽生菌病、组织胞浆菌病或隐球菌病(脑膜及非脑膜部位)等系统性真菌感染治疗的艾滋病患者和被认为有感染复发风险的患者,医生应评价其是否需要进行维持治疗。
17、HIV感染患者
由于在HIV感染者中已有胃酸过少的报告,在这些患者中伊曲康唑的吸收可能下降。
18、囊性纤维化
在囊性纤维化患者中,观察到服用稳态剂量的伊曲康唑口服液2.5mg/kg,每日2次,治疗效果存在差异。在16岁以上患者中,约有50%的患者稳态血药浓度达到250ng/mL以上,16岁以下患者未达到此血药浓度。如患者对本品无反应,应考虑改用其它方法治疗。
19、驾驶和使用机器能力的影响
尚未对本品对于驾驶和使用机器能力影响进行研究。必须考虑一定情况下在驾驶车辆或操作机器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如头晕、视觉障碍和听力丧失。
20、患者须知
伊曲康唑胶囊和伊曲康唑口服液两者粘膜暴露的局部影响可能不同。只证实口服液对于口腔和/或食管念珠菌病有效。伊曲康唑胶囊和伊曲康唑口服液不应互换使用。
告知患者正餐后用药。胶囊须整个吞服。
告知患者充血性心力衰竭的体征和症状,及如果本品给药期间出现这些症状或体征,应停用本品,并立即联系其医务人员。
告知患者,如果任何症状和体征提示发生肝功能障碍,立即停止本品治疗,并联系其医务人员。这样的体征和症状可能包括异常疲乏、厌食、恶心和/或呕吐、黄疸、尿色深或灰白粪便。
告知患者,使用与伊曲康唑合用药物前联系其医师,以确保不存在潜在的药物相互作用。
告知患者,使用伊曲康唑可能发生听力丧失。听力丧失通常在治疗停止后消失,但也会在一些患者中持续。患者如果出现任何听力损失的症状,建议停止治疗,并通知其医师。
告知患者,使用伊曲康唑有时会发生头晕或视物模糊/复视。如果出现这些事件,建议患者不应开车或操纵机器。
请置于儿童不易拿到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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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1、禁用于已知对本品任一成份过敏者。关于伊曲康唑和其他唑类抗真菌剂之间的交叉超敏反应信息有限。对其他唑类药物过敏患者开具本品处方时,应谨慎。
2、禁忌与多种CYP3A4底物合用:美沙酮、丙吡胺、多非利特、决奈达隆、奎尼丁、麦角生物碱类(如双氢麦角胺、麦角新碱(麦角新碱)、麦角胺、甲基麦角新碱(甲麦角新碱))、伊立替康、鲁拉西酮、口服咪达唑仑、匹莫齐特、三唑仑、非洛地平、尼索地平,雷诺嗪、依普利酮、西沙必利、洛伐他汀、辛伐他汀、替格瑞洛、左醋美沙朵(左美沙醇)、卤泛群、阿司咪唑、咪唑斯汀、特非那定、舍吲哚、苄普地尔、乐卡地平、伊伐布雷定、多潘立酮,以及在有不同程度肾脏或肝损伤患者中,秋水仙碱、非索罗定、泰利霉素和索利那新禁忌与其合用。合用可能升高这些底物的血药浓度,增加或延长其疗效和不良作用,以至可能发生潜在的严重情况。例如,导致QT间期延长及室性快速性心律失常,包括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的出现,一种潜在的致死性心律失常。实例参见【药物相互作用】项。
3、除治疗危及生命或严重感染的病例,禁用于有心室功能障碍证据的患者,例如有充血性心力衰竭(CHF)或有充血性心力衰竭病史的患者。
4、除非危及生命的病例,禁用于孕妇。
5、育龄妇女使用本品时,应采取适当的避孕措施,直至停药后的下一个月经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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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相互作用

伊曲康唑主要通过CYP3A4代谢。其他通过CYP3A4代谢或改变CYP3A4活性的物质会影响伊曲康唑的药代动力学。同样,伊曲康唑会改变其他通过CYP3A4代谢的物质药代动力学。伊曲康唑是一种强效CYP3A4抑制剂和P-糖蛋白抑制剂。当合并用药时,建议参阅其说明书中代谢途径和剂量调整的相关信息。
可能降低伊曲康唑血药浓度的药物
降低胃酸度的药物会使从本品中吸收伊曲康唑受损(例如,中和胃酸药物如氢氧化铝,或胃酸分泌抑制剂如H2-受体拮抗剂、质子泵抑制剂等)。此类药物与本品合用时应谨慎:
–伊曲康唑与降低胃酸度药物合用时,建议与酸性饮料(如非无糖可乐)同服。
–服用中和胃酸药物(如氢氧化铝)建议至少在服用本品之前1小时或之后2小时。
–合并用药时,建议监测抗真菌活性,必要时增加本品剂量。
伊曲康唑与CYP3A4强效酶诱导剂合用可降低伊曲康唑和羟基伊曲康唑的生物利用度,导致疗效降低。例如:
抗生素:异烟肼、利福布丁(另见:伊曲康唑可引起血药浓度增加的药物)、利福平。
抗惊厥药:卡马西平(另见:伊曲康唑可引起血药浓度增加的药物)、苯巴比妥、苯妥英。
抗病毒药:依非韦伦、奈韦拉平。
因此,不建议CYP3A4强效酶诱导剂与伊曲康唑合用。建议避免在伊曲康唑治疗前2周及治疗过程中使用此类药物,除非收益大于可能降低伊曲康唑疗效的风险。合并用药时,建议监测抗真菌活性,必要时增加伊曲康唑剂量。
可能增加伊曲康唑血药浓度的药物
CYP3A4强效抑制剂可能增加伊曲康唑的生物利用度。例如:
抗生素:环丙沙星、克拉霉素、红霉素。
抗病毒药:达卢那韦-利托那韦、呋山那韦-利托那韦、茚地那韦(另见:伊曲康唑可引起血药浓度增加的药物)、利托那韦(另见:伊曲康唑可引起血药浓度增加的药物)、特拉匹韦。
建议与本品合用时谨慎使用此类药物。对必须合用伊曲康唑和CYP3A4强效抑制剂的患者,建议密切监测伊曲康唑药理作用增加或延长导致的症状或体征,必要时减少伊曲康唑剂量。适当时,建议检测伊曲康唑血药浓度。
伊曲康唑可引起血药浓度增加的药物
伊曲康唑及其主要代谢产物(羟基伊曲康唑)可抑制经CYP3A4代谢的药物代谢,并可抑制药物通过P-糖蛋白转运,从而导致与伊曲康唑合用时,此类药物和/或其活性代谢产物的血药浓度增加。这些药物的血药浓度增加可能增加或延长药物的治疗效果和不良作用。已知可引起QT间期延长的CYP3A4代谢药物应禁忌与伊曲康唑合用,因为合用可能导致室性快速性心律失常,包括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一种潜在的致死性心律失常。一旦停止治疗,伊曲康唑血药浓度在7至14天内降低至几乎检测不到,这取决于治疗的剂量和持续时间。在肝硬化患者或接受CYP3A4抑制剂治疗的患者中,血药浓度的降低可能更为缓慢。在使用受伊曲康唑影响代谢的药物开始治疗时,此点尤其重要。
按照药物分类,伊曲康唑可能增加其血药浓度的药物实例及与伊曲康唑合用的建议如下:
药物分类 禁忌 不推荐 慎用 注释
  伊曲康唑治疗期间及停药后两周内,任何情况下都不可使用的药物 伊曲康唑治疗期间和停药后两周内建议避免使用下列药物,除非获益大于潜在副作用增加的风险。如果不能避免合并用药,建议进行临床监测,包括相互作用药物的作用或副作用增加或延长的体征或症状,必要时可以减少剂量或停药。在适当时,建议测量血药浓度。应参考该合用药物说明书的剂量调整和不良作用的相关信息。 当药物与伊曲康唑合用时建议密切监测。合用时,建议进行密切临床监测,包括相互作用药物的作用或副作用增加或延长的体征或症状,必要时可以减少剂量。在适当时,建议测量血药浓度。应参考该合用药物说明书的剂量调整和不良作用的相关信息。  
α受体阻滞剂   坦洛新    
镇痛剂 左醋美沙朵(左美沙醇)、
美沙酮
芬太尼 阿芬太尼、
丁丙诺啡注射液和舌下片、
羟考酮、
舒芬太尼
美沙酮:当与本品合用时,可能增加美沙酮的血药浓度,可能导致严重心血管事件(包括QT间期延长和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的风险增加。
芬太尼:当与本品合用时,可能增加芬太尼的血药浓度,可能导致致命的呼吸抑制的风险增加。
舒芬太尼:与伊曲康唑的相互作用尚无人体药代动力学数据。体外实验数据表明,舒芬太尼是由CYP3A4代谢,因此当与本品合用时,预期可能增加舒芬太尼血药浓度。
抗心律失常药物 丙吡胺、
多非利特、决奈达隆、奎尼丁
  地高辛 丙吡胺、多非利特、决奈达隆、奎尼丁:当与本品合用时,可能增加这些药物的血药浓度,可能导致严重心血管事件(包括QTc间期延长)的风险增加。
抗菌药 泰利霉素(用于重度肾脏损害或重度肝损伤患者) 利福布丁a 泰利霉素 泰利霉素:重度肾脏或肝损伤患者联用泰利霉素和本品时,可能增加泰利霉素血药浓度,可能导致严重心血管事件(包括QT间期延长和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的风险增加。
利福布丁:又见“可能降低伊曲康唑血药浓度的药物”。
抗凝药和抗血小板药物 替格瑞洛 阿哌沙班、
利伐沙班
香豆素类、
西洛他唑、
达比加群
替格瑞洛:可能增加替格瑞洛的血药浓度,可能增加出血风险。
香豆素类:本品可能增加香豆素类药物如华法林的抗凝血效果。
抗惊厥药   卡马西平a   卡马西平:体内研究已证实,受试者接受酮康唑和卡马西平合并用药时,卡马西平血药浓度增加。虽然没有关于伊曲康唑对卡马西平代谢的影响的数据,因为酮康唑和伊曲康唑之间的类似性,伊曲康唑和卡马西平合并给药可抑制卡马西平的代谢。另请参阅“可能降低伊曲康唑血药浓度的药物”下的信息。
抗糖尿病药物     瑞格列奈、
沙格列汀
 
驱虫和抗原虫剂 卤泛群   吡喹酮  
抗组胺药 阿司咪唑、
咪唑斯汀、
特非那定
  比拉斯汀、
依巴斯汀
 
抗偏头痛药 麦角生物碱类,如
双氢麦角胺、
麦角新碱、麦角胺、
甲麦角新碱
  依来曲坦 麦角生物碱类:当与本品合用时,可能增加麦角生物碱类的血药浓度,可能会增加麦角中毒的风险,即血管痉挛可能导致脑缺血和/或四肢缺血的危险。
抗肿瘤药 伊立替康 阿西替尼、
达拉菲尼、
达沙替尼、
伊布替尼、
尼洛替尼、
舒尼替尼、
曲贝替定
硼替佐米、
白消安、
多西紫杉醇、
厄洛替尼、
吉非替尼、
伊马替尼、
伊沙匹隆、
拉帕替尼、
普纳替尼、
三甲曲沙、
长春花生物碱类
伊立替康:当与本品合用时,可能增加伊立替康血药浓度,可导致出现可能致命不良事件的风险增加。
抗精神病药物、抗焦虑药和安眠药 鲁拉西酮、口服咪达唑仑、
匹莫齐特、
舍吲哚、
三唑仑
  阿普唑仑、
阿立哌唑、
溴替唑仑、
丁螺环酮、
地西泮、
氟哌啶醇、
咪达唑仑注射液、
哌罗匹隆、
喹硫平、
雷美尔通、
利培酮
咪达唑仑、三唑仑:本品和口服咪达唑仑或三唑仑合用可能引起这些药物的血药浓度若干倍的增加,从而可增强和延长催眠和镇静作用,特别是重复给药或长期给药时。
匹莫齐特:当与本品合用时,可能增加匹莫齐特的血药浓度,可导致严重心血管事件(包括QTc间期延长和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的风险增加。
抗病毒药物   西美瑞韦 马拉韦罗、
茚地那韦b
利托那韦b
沙奎那韦
茚地那韦、利托那韦:又见“可能增加伊曲康唑血药浓度的药物”下信息。
β受体阻滞剂     纳多洛尔  
钙通道阻滞剂 苄普地尔、
非洛地平、
乐卡地平、
尼索地平
  其他二氢吡啶类、
维拉帕米
钙通道阻滞剂具有负性肌力作用,可增加伊曲康唑的这个作用。当与本品合用时,可能增加钙通道阻滞剂的血药浓度,可导致充血性心力衰竭的风险升高。
二氢吡啶类:与本品合用可能会导致二氢吡啶类的血药浓度数倍增加。合并接受本品和二氢吡啶钙通道阻滞剂的患者已报告出现水肿。
心血管药物、其它 伊伐布雷定、
雷诺嗪
阿利吉仑、
西地那非(用于肺高压患者)
波生坦、
利奥西呱
雷诺嗪:当与本品合用时,可能增加雷诺嗪血药浓度,可能导致严重心血管事件(包括QTc间期延长)的风险增加。
利尿剂 依普利酮     依普利酮:当与本品合用时,可能增加依普利酮的血药浓度,可导致高钾血症和低血压的风险增加。
胃肠道药物 西沙必利、
多潘立酮
  阿瑞吡坦 西沙必利:当与本品合用时,可能增加西沙必利的血药浓度,可导致严重心血管事件(包括QTc间期延长)的风险增加。
免疫抑制剂   依维莫司、
替西罗莫司
布地奈德、
环索奈德、
环孢菌素、
地塞米松、
氟替卡松、
甲泼尼龙、
雷帕霉素(也称为西罗莫司)、
他克莫司
 
调脂药 洛伐他汀、辛伐他汀   阿托伐他汀 当与本品合用时,可能增加阿托伐他汀、洛伐他汀、辛伐他汀的血药浓度,可增加骨骼肌毒性包括横纹肌溶解的风险。
呼吸系统药物   沙美特罗    
SSRIs,三环及相关抗抑郁药     瑞波西汀  
泌尿系统药物 非索罗定(用于中度至重度肾脏损害患者或中度至重度肝损伤患者)、
索利那新(用于重度肾脏损害患者或中度至重度肝损伤患者)
达非那新、
伐地那非
非索罗定、
咪达那新、
奥昔布宁、
西地那非(用于勃起功能障碍患者)、
索利那新、
他达拉非、
托特罗定
非索罗定:中度至重度肾脏损害患者或中度至重度肝损伤患者中,非索罗定活性代谢产物血药浓度增加的可能性更大,可能导致不良反应的风险增加。
索利那新:重度肾脏损害患者或中度至重度肝损伤患者联用索利那新和本品时,可能增加索利那新的血药浓度,可能导致严重心血管事件(包括QT间期延长)的风险增加。
其他 秋水仙碱(用于肾脏或肝损伤患者) 秋水仙碱、
考尼伐坦、
托伐普坦
阿利维A酸(口服制剂)、
西那卡塞、
莫扎伐普坦
秋水仙碱:当与本品合用时,可能增加秋水仙碱血药浓度,可导致致命不良事件的风险增加。
考尼伐坦和托伐普坦:尚未确定考尼伐坦或托伐普坦与本品联用时的安全有效剂量。
a另见:可能降低伊曲康唑血药浓度的药物
b另见:可能增加伊曲康唑血药浓度的药物
伊曲康唑可引起血药浓度降低的药物
伊曲康唑与非甾体抗炎药美洛昔康合用可降低美洛昔康血药浓度。建议美洛昔康与伊曲康唑合用时,应谨慎并监测疗效和副作用,必要时调整美洛昔康的剂量。
儿童人群
只在成人中进行了药物相互作用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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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代动力学

a)一般药代动力学特性
口服伊曲康唑2~5小时内可达血药浓度峰值。伊曲康唑的药代动力学呈非线性,因此多次给药后可出现血浆中药物蓄积。口服给药后15日内可达稳态,血药峰浓度分别为0.5µg/mL(一日1次、一次100mg)、1.1µg/mL(一日1次、一次200mg)和2.0µg/mL(一日2次、一次200mg)。单次给药后,伊曲康唑的终末半衰期一般在16~28小时范围内,多次给药时,增加至34~42小时。治疗停止后,根据给药剂量和持续时间不同,伊曲康唑的血药浓度在7~14日内下降至几乎无法检出的水平。静注后伊曲康唑的总血浆清除率平均值为278ml/min。在较高剂量时,由于肝脏代谢饱和,伊曲康唑清除率下降。
b)吸收
口服伊曲康唑后吸收迅速。单剂量口服伊曲康唑胶囊后,2~5小时内原型药物可达血药浓度峰值。观察到的伊曲康唑绝对口服生物利用度约为55%。餐后立即服药,口服生物利用度最高。
本品在胃酸降低患者中吸收减少,如服用胃酸分泌抑制剂(如H2-受体拮抗剂,质子泵抑制剂)患者,或因疾病引发胃酸缺乏的患者。对此类患者,空腹状态下与酸性饮料(如非无糖可乐)同服,伊曲康唑吸收增加。预服用H2-受体拮抗剂雷尼替丁后,与非无糖可乐共同空腹单剂量服用200mg本品,伊曲康唑吸收与单独服用本品时相同。
当给予相同剂量时,使用伊曲康唑口服液的暴露量大于胶囊。
c)分布
大部分伊曲康唑在血浆中与蛋白结合(99.8%),主要是与白蛋白结合,羟基代谢产物的蛋白结合率为99.6%。伊曲康唑与脂质具有很高的亲和力,血浆中仅有0.2%的伊曲康唑以游离形式存在。伊曲康唑的表观分布容积较高(>700L),提示在组织中分布广泛。在肺、肾脏、肝脏、骨骼、胃、脾和肌肉中的药物浓度比相应的血浆药物浓度高2~3倍,而角质层和皮肤中的药物浓度比相应的血浆药物浓度高4倍。脑中的药物浓度比血浆药物浓度低,但是已经证实在脑脊液中有抗感染疗效。
d)代谢
伊曲康唑主要经肝脏代谢成多种代谢产物。体外试验显示,CYP3A4是参与伊曲康唑代谢的主要酶。主要代谢产物为羟基伊曲康唑,该产物在体外试验中显示了与伊曲康唑相当的抗真菌活性,其血药浓度谷值为伊曲康唑的2倍。
e)排泄
口服给药一周内,伊曲康唑主要以无活性的代谢产物经尿(35%)和粪便(54%)排泄。肾脏排泄的伊曲康唑和活性代谢产物羟基伊曲康唑少于1%静注剂量。单剂量口服放射性标记药物,经粪便排泄的原型药物约为剂量的3~18%。
伊曲康唑从角质化组织的再分布可忽略不计,因此伊曲康唑从这些组织的消除与表皮再生相关。在连续4周用药治疗结束后,与血药浓度不同,皮肤中药物浓度可以持续2~4周。甲角质中的药物浓度早在用药开始后1周内即可测得,在3个月疗程结束后可持续至少6个月。
特殊人群
肾脏损害患者
肾脏损害患者口服伊曲康唑的资料有限。一项药代动力学研究中,给予3组肾功能损害患者(尿毒症:n=7;血液透析:n=7;持续性非卧床腹膜透析:n=5)单次使用200mg伊曲康唑(4粒50mg胶囊)。根据AUC分析,尿毒症患者的平均肌酐清除率为13ml/min×1.73m2,其暴露量较正常人群稍低。此研究并未证实血液透析或连续性非卧床腹膜透析对伊曲康唑的药代动力学(Tmax,Cmax和AUC0-8h)有任何显著影响。在3组患者中,药时曲线均表现出较大个体间差异。
单剂量静脉给药后,伊曲康唑在轻度(CrCl50-79ml/min)、中度(CrCl20~49ml/min)、重度(CrCl<20ml/min)肾脏损害患者体内的平均半衰期与健康受试者相似(肾脏损害患者平均值的范围为42~49小时;健康受试者为48小时)。根据AUC值分析,中度和重度肾脏损害患者伊曲康唑的总暴露量与肾功能正常者相比约下降30%和40%。
尚无肾脏损害患者长期使用伊曲康唑的数据。透析对伊曲康唑和羟基伊曲康唑的半衰期和清除率无影响。
肝损伤患者
伊曲康唑主要在肝脏代谢。一项药代动力学研究中,给予12例肝硬化患者和6例健康受试者单剂量口服伊曲康唑胶囊100mg。与健康受试者相比,观察到肝硬化患者的平均Cmax出现统计学显著下降(47%),平均消除半衰期出现2倍的延长(分别为37±17和16±5小时)。但根据AUC值分析,肝硬化患者和健康受试者伊曲康唑的总暴露量相似。尚无肝硬化患者长期使用伊曲康唑的数据。
心肌收缩降低患者
对麻醉的犬静脉给予伊曲康唑时,证明存在剂量相关负性肌力作用。在一项健康受试者的研究中,用伊曲康唑注射液治疗,采用Gated SPECT技术观察到有一过性无症状的左室射血分数降低,在12小时后下一次输液前消退。如使用本品时出现充血性心力衰竭的体征或症状,应停药。
儿童
儿童人群中使用伊曲康唑的数据有限。伊曲康唑胶囊、口服液和注射液在年龄为5个月至17岁的儿童和青少年中进行了临床药代动力学研究。胶囊和口服液的个体剂量介于1.5至12.5mg/kg/天之间,按每日一次或每日两次给药。静注制剂以2.5mg/kg单次输注,或者2.5mg/kg每日一次或每日两次输注。对于相同日剂量,每日两次给药较每日单次给药产生的峰浓度和谷浓度与成人每日单次给药相近。未观察到伊曲康唑AUC和总体清除率与年龄相关,但观察到年龄和伊曲康唑分布容积、Cmax和终末消除率有微弱关联。伊曲康唑表观清除率和分布容积似乎与体重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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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毒理

药理作用
药效学特性
药物治疗学分类:J02A C02(系统性抗真菌药,三唑类衍生物)。
作用机制
体外试验研究结果表明伊曲康唑可以破坏真菌细胞膜中麦角甾醇的合成。麦角甾醇是真菌细胞膜的重要组成部分,干扰它的合成将最终产生抗真菌作用。
药代动力学和药效学的关系
与常用的三唑类药物一样,伊曲康唑的药代动力学和药效学关系尚不十分清楚。
药效作用
微生物学
伊曲康唑是三唑类衍生物,具有广谱抗真菌活性。
对伊曲康唑来说,目前仅依据CLSI建立了浅表真菌感染来源的念珠菌属的药敏折点(CLSIM27-A2)。CLSI药敏折点为:敏感≤0.125;剂量依赖型敏感0.25-0.5;耐药≥1µg/mL。尚未根据CLSI建立丝状真菌的药敏折点。
已建立伊曲康唑对黄曲霉、烟曲霉、构巢曲霉和土曲霉的EUCAST药敏折点,敏感≤1mg/L,耐药>2mg/L。伊曲康唑对念珠菌属的EUCAST药敏折点尚未建立。
体外试验显示伊曲康唑在剂量≤1µg/mL时可抑制多种人体致病真菌的生长。这些真菌包括:念珠菌属(包括白念珠菌、热带念珠菌、近平滑念珠菌和都柏林念珠菌)、曲霉属、皮炎芽生菌、枝孢霉属、粗球孢子菌、新生隐球菌、地霉属、组织胞浆菌属(包括荚膜组织胞浆菌)、巴西副球孢子菌、马尔尼菲青霉、申克孢子丝菌、毛孢子菌属。在体外试验中,伊曲康唑还可作用于絮状表皮癣菌、着色霉属、马拉色菌属、小孢子菌属、波氏假性阿利什菌、毛癣菌属以及其它其他多种酵母菌和真菌。
克柔念珠菌、光滑念珠菌和季也蒙念珠菌通常为敏感性最低的念珠菌菌种。在体外试验中,个别菌株显示其对伊曲康唑产生明显耐药性。
不被伊曲康唑抑制的主要真菌有接合菌纲(根霉属、根毛霉属、毛霉菌属和犁头霉属)、镰刀菌属、赛多孢子菌属和帚霉属。
唑类药物耐药性的发展较为缓慢,且常由几个基因突变所导致。已明确的机制为ERG11的过度表达,该基因编码14α-去甲基化酶,ERG11的点突变可导致药物与靶酶的亲和力下降和/或使药物外排增加的转运体过度表达。虽然对一种唑类药物耐药并不一定会产生对其它唑类药物的耐药性,但已在念珠菌属中观察到了唑类药物间的交叉耐药现象。已出现伊曲康唑曲霉耐药株的报道。
毒理研究
伊曲康唑的临床前安全性已经过一系列规范的研究得以证实。
在对小鼠、大鼠、豚鼠和犬进行的急性毒性研究中,已显示伊曲康唑的安全范围较广。对大鼠和犬进行的亚(慢性)口服毒性研究显示了一些靶器官或组织(肾上腺皮质、肝脏和单核吞噬细胞系统)的存在,在多个器官中出现了表现为黄瘤细胞,提示存在脂肪代谢性疾病。
在高剂量下,对肾上腺皮质的组织学研究显示了网状区和束状区出现伴有细胞肥大的可逆性肿大,有时伴随球状带变薄。在高剂量下,还可观察到可逆性的肝脏变化。窦状细胞的微小变化和肝细胞发生空泡样变化,后者的变化表明细胞功能发生障碍,但并未出现肝炎或肝细胞坏死。单核吞噬细胞系统的组织学改变主要为间质性组织内巨噬细胞的蛋白样物质增多。
在长期给予伊曲康唑的幼犬中观察到广泛的骨密度降低。
在对大鼠进行的3项毒理学研究中,伊曲康唑可引起骨骼损伤。这些骨骼损伤包括骨板活动度降低、大骨骼密质区变薄和骨骼脆性增加。
致癌性和致突变性
对大鼠和小鼠的研究显示,伊曲康唑并不是原发致癌物。但在雄性大鼠中,观察到较高的软组织肿瘤发生率,其原因是由结缔组织胆固醇水平升高和胆固醇蓄积引起的结缔组织非肿瘤性的慢性炎症反应增加。
尚无证据表明伊曲康唑有致突变的可能。
生殖毒理学
在对大鼠和小鼠进行的大剂量研究中,可观察到与剂量相关的母体毒性、胚胎毒性、致畸性。大鼠的致畸性包括主要骨骼缺陷,小鼠的致畸性包括脑膨出和巨舌症。
生育力
尚无证据表明接受伊曲康唑的治疗对生育力有原发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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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藏条件

1、胃酸度降低的影响
伊曲康唑胶囊应正餐后使用。
空腹的条件下,胃酸度降低时伊曲康唑的吸收降低。与抗酸剂或胃酸分泌抑制剂合并用药可降低伊曲康唑的吸收。在有相对或绝对胃酸缺乏的艾滋病患者中进行的研究表明,空腹条件下与8盎司非无糖可乐同服,导致伊曲康唑的吸收增加,相对于正餐作用的增加情况尚不清楚。
胃酸度降低时会使人体从本品中吸收伊曲康唑受损。因疾病(如胃酸缺乏患者)或合并用药(如服用降低胃酸度药物的患者)导致胃酸度降低者,建议与酸性饮料(如非无糖可乐)同服。应监测抗真菌活性,必要时增加本品剂量。
2、心脏影响
伊曲康唑显示有负性肌力作用。对麻醉的犬静脉给予伊曲康唑时,证明存在剂量相关负性肌力作用。在一项健康受试者的研究中,用伊曲康唑注射液治疗,采用Gated SPECT技术观察到有一过性无症状的左室射血分数降低,在12小时后下一次输液前消退。这一发现与口服制剂的临床相关性尚不明确。
伊曲康唑与充血性心力衰竭报告有一定相关性。根据上市后经验,日剂量400mg患者自发报告心力衰竭的频率高于较低日剂量患者,提示发生心力衰竭的风险可能会随使用伊曲康唑日剂量的增加而升高。
伊曲康唑不应用于患有充血性心力衰竭或有充血性心力衰竭病史的患者,除非收益明显大于风险。评估个体的收益/风险应考虑病症严重程度、给药方案(例如,日剂量)以及充血性心力衰竭的个体危险因素等。对于存在充血性心力衰竭风险的患者,医生应谨慎考虑采用伊曲康唑治疗的风险和获益。这些危险因素包括心脏疾病(如缺血或瓣膜病)、严重的肺部疾病(如慢性阻塞性肺病)、肾功能衰竭以及其他水肿性疾病。医生应告知此类患者有关充血性心力衰竭的体征和症状,并谨慎用药,且在治疗期间监测其充血性心力衰竭的体征和症状。如果在治疗期间出现这些体征或症状,则应停止伊曲康唑的治疗。钙通道阻滞剂具有负性肌力作用,从而会加强伊曲康唑的这一作用。此外,伊曲康唑可抑制钙通道阻滞剂的代谢。因此,考虑到发生充血性心力衰竭的风险会升高,伊曲康唑和钙通道阻滞剂的合用应谨慎。本品禁忌与苄普地尔、非洛地平、乐卡地平或尼索地平合用。
上市后,正在接受甲真菌病和/或全身性真菌感染治疗患者中有报告充血性心力衰竭、外周水肿和肺水肿。
3、心律不齐:
曾在西沙必利、匹莫齐特、美沙酮或奎尼丁与伊曲康唑和/或其他CYP3A4抑制剂联用患者中出现威胁生命的心律不齐和/或猝死。这些药物禁忌与本品合用。
4、潜在的药物相互作用
伊曲康唑可能发生临床显著的药物相互作用。特定药物与伊曲康唑合用可能导致伊曲康唑和/或合用药物的疗效改变、危及生命和/或猝死。禁用、不推荐及慎用药物参见【药物相互作用】项。
5、交叉过敏性
有关伊曲康唑与其他唑类抗真菌药交叉过敏的资料有限,对其他唑类过敏的患者使用本品时应慎重。
6、神经病
当发生可能由本品导致的神经病时应终止治疗。
7、听力丧失
接受伊曲康唑治疗的患者曾报告有出现短暂性或永久性听力丧失。一些病例中患者合用了禁忌合用的药物-奎尼丁。听力丧失通常在治疗停止后消失,但也会在一些患者中持续存在。
8、交叉耐药性
对于系统性念珠菌病,如果怀疑为耐氟康唑的念珠菌菌株感染所致,建议在开始伊曲康唑治疗前检测菌株的药物敏感性,不可直接假设其对伊曲康唑敏感。
9、互换性
本品和伊曲康唑口服液不应互换使用。因为使用相同剂量时,口服液的暴露量大于使用胶囊的暴露量。此外,两种制剂之间的粘膜暴露的局部影响可能不同。只证实口服液对于口腔和/或食管念珠菌病有效。
10、肝脏影响
伊曲康唑与罕见的严重肝脏毒性的病例有关,包括肝衰竭和死亡。在这些出现严重肝脏毒性的病例中,大多数患者既往已存在肝脏疾病、接受系统性适应症治疗、有其他严重的疾病和/或同时接受其他肝毒性药物治疗。其中也有某些患者没有明显的肝脏疾病危险因素,没有既往肝病,也没有严重的基础疾病。这些病例有些在治疗的第一个月内观察到,包括在治疗的第一周内。对所有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应考虑进行肝功能监测。医生应指导患者及时向医生报告提示肝炎的症状和体征,如厌食、恶心、呕吐、疲劳、腹痛或尿色加深。如果出现提示肝功能障碍或肝脏疾病的体征或症状,应立即停止治疗,并进行肝功能检查。特别提示,不宜继续或再次使用本品治疗,除非病情严重或危及生命,且预期获益大于风险。
肝损伤患者口服伊曲康唑的资料有限。该类患者使用本品时应谨慎,建议严格监测。在决定开始使用其他CYP3A4代谢的药物治疗时,建议考虑到如下因素,即在肝硬化患者单次口服剂量的本品临床试验中,观察到伊曲康唑的消除半衰期延长现象。
对于肝酶升高、肝酶异常、患有活动性肝病或受到过其他药物肝毒性损害的患者,特别提醒不应使用伊曲康唑,除非在严重或危及生命的情况下预期收益超过风险。对既往存在肝功能异常或曾受到其他药物肝毒性损害的患者,建议进行肝功能监测。
11、儿童患者
尚未确定伊曲康唑在儿科患者中的疗效和安全性。
伊曲康唑对儿童骨骼生长的长期影响未知。三项大鼠毒理学研究中,低至20mg/kg/天(2.5倍MRHD)的伊曲康唑可引起骨缺损。该缺损包括骨板活性降低、大骨骼致密层变薄、骨骼脆性增加。按剂量水平80mg/kg/天(10倍MRHD)给药超过1年或160mg/kg/天(20倍MRHD)给药6个月,伊曲康唑导致某些大鼠出现小牙髓细胞过少。
12、老年患者
本品用于老年患者的临床资料有限,因此只有在潜在收益大于风险时,方可用于老年患者。一般来说,老年患者的剂量选择应谨慎,需考虑其肝、肾或心脏功能降低的发生率较高以及伴随疾病或合并其他药物的发生率较高的特点。
13、肾脏损害患者
肾脏损害患者口服伊曲康唑的资料有限,部分肾功能不全患者的伊曲康唑暴露可能较低。该类患者使用本品时应谨慎,同时考虑调整剂量。
14、免疫功能受损患者
对于一些免疫功能受损的患者(如中性粒细胞减少症、艾滋病或器官移植患者),本品的口服生物利用度可能降低。
15、患有立即危及生命的系统性真菌感染的患者
根据本品药代动力学特性,不建议使用本品做为患有立即危及生命的系统性真菌感染患者的初始治疗。
16、艾滋病患者
对于已接受孢子丝菌病、芽生菌病、组织胞浆菌病或隐球菌病(脑膜及非脑膜部位)等系统性真菌感染治疗的艾滋病患者和被认为有感染复发风险的患者,医生应评价其是否需要进行维持治疗。
17、HIV感染患者
由于在HIV感染者中已有胃酸过少的报告,在这些患者中伊曲康唑的吸收可能下降。
18、囊性纤维化
在囊性纤维化患者中,观察到服用稳态剂量的伊曲康唑口服液2.5mg/kg,每日2次,治疗效果存在差异。在16岁以上患者中,约有50%的患者稳态血药浓度达到250ng/mL以上,16岁以下患者未达到此血药浓度。如患者对本品无反应,应考虑改用其它方法治疗。
19、驾驶和使用机器能力的影响
尚未对本品对于驾驶和使用机器能力影响进行研究。必须考虑一定情况下在驾驶车辆或操作机器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如头晕、视觉障碍和听力丧失。
20、患者须知
伊曲康唑胶囊和伊曲康唑口服液两者粘膜暴露的局部影响可能不同。只证实口服液对于口腔和/或食管念珠菌病有效。伊曲康唑胶囊和伊曲康唑口服液不应互换使用。
告知患者正餐后用药。胶囊须整个吞服。
告知患者充血性心力衰竭的体征和症状,及如果本品给药期间出现这些症状或体征,应停用本品,并立即联系其医务人员。
告知患者,如果任何症状和体征提示发生肝功能障碍,立即停止本品治疗,并联系其医务人员。这样的体征和症状可能包括异常疲乏、厌食、恶心和/或呕吐、黄疸、尿色深或灰白粪便。
告知患者,使用与伊曲康唑合用药物前联系其医师,以确保不存在潜在的药物相互作用。
告知患者,使用伊曲康唑可能发生听力丧失。听力丧失通常在治疗停止后消失,但也会在一些患者中持续。患者如果出现任何听力损失的症状,建议停止治疗,并通知其医师。
告知患者,使用伊曲康唑有时会发生头晕或视物模糊/复视。如果出现这些事件,建议患者不应开车或操纵机器。
请置于儿童不易拿到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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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OTC

处方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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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

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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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20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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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标准

《中国药典》2015年版二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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