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用重组人Ⅱ型肿瘤坏死因子受体-抗体融合蛋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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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治疗

类风湿关节炎
中度至重度活动性类风湿关节炎的成年患者对包括甲氨蝶呤(如果不禁忌使用)在内的DMARD(改善病情的抗风湿药)无效时,可用本品与甲氨蝶呤联用治疗。
强直性脊柱炎
活动性强直性脊柱炎的成年患者对常规治疗无效时,可使用本品治疗。
银屑病
18岁及18岁以上成人中度及重度斑块状银屑病对常规治疗无效时,可使用本品。

主要成分

主要成份:重组人Ⅱ型肿瘤坏死因子受体-抗体融合蛋白12.5毫克或25毫克。
辅料:甘露醇40毫克、蔗糖10毫克和三羟甲基氨基甲烷1.2毫克。

注意事项

  • 本品和阿那白滞素联合治疗
    与单独使用本品或者阿那白滞素治疗的患者相比,两种药物同时治疗时患者严重感染的发生率更高(历史数据)。
    另外,在一项双盲安慰剂对照的试验中,与单独使用本品的患者相比,接受基础甲氨蝶呤治疗的患者同时使用本品和阿那白滞素后,严重感染(7%)和中性粒细胞减少的发病率增高(参见“注意事项”和“不良反应”)。尚未证实本品和阿那白滞素联合用药可以增加临床效果,因此不推荐使用。
    本品和阿巴他塞联合治疗
    在临床研究中,本品和阿巴他塞联合治疗导致严重不良事件的发生率增加,并未证实这种联合疗法可以增加临床效果,因此不推荐使用(参见“注意事项”)。
    本品和柳氮磺胺吡啶联合治疗
    在临床试验中,接受确定剂量柳氮磺胺吡啶治疗的成年患者合并使用本品后,与单用本品和单用磺胺类药物相比,合并用药患者的平均白细胞计数显著下降。尚未明确这一发现的临床意义。
    无药物相互作用
    临床试验发现,本品与糖皮质激素、水杨酸盐类药物(除柳氮磺胺吡啶外)、非甾体抗炎药(NSAIDs)、镇痛药或甲氨蝶呤合并使用时未见药物相互作用。(疫苗使用参见“注意事项”)
    未发现与甲氨蝶呤,地高辛或华法林合并用药时出现有临床意义的药代动力学药物-药物相互作用。
  • 安全信息汇总(据国外文献报道)
    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报告为注射部位反应(比如疼痛,肿胀,瘙痒,红斑和注射部位出血),感染(比如上呼吸道感染,支气管炎,膀胱感染和皮肤感染),变态反应,自身抗体形成,瘙痒和发热。
    本品也有严重不良反应的报道。肿瘤坏死因子抑制剂,比如本品,会影响免疫系统,它们的使用也许会影响患者自身对感染和肿瘤的抵抗能力。本品治疗后出现严重感染的患者小于1/100。安全性报告中也包含致命或威胁生命的感染和脓毒血症。使用本品的患者也有各种恶性肿瘤的报告,包括乳腺癌,皮肤癌和淋巴瘤。
    本品也有严重的血液系统、神经系统异常以及自身免疫反应的报告。这些包括罕见的全血细胞减少和十分罕见的再生障碍性贫血。使用本品的患者还有中枢和外周神经系统脱髓鞘病变的报告,分别为罕见和十分罕见。另外还有罕见的狼疮,狼疮相关表现和血管炎的报告。
    不良反应汇总于以下列表
    下述不良反应是基于在成人进行的临床试验报告和上市后监测报告。
    在各器官系统中,将不良反应按发生率(可能出现该不良反应的患者数)高低分类列出,分类标准如下:十分常见(>1/10);常见(>1/100,<1/10);偶见(>1/1000,<1/100);罕见(>1/10000,<1/1000);十分罕见(<1/10000);未知:(临床试验中不能准确评估发生率)。
    良性、恶性和性质不明的肿瘤(包括囊肿和息肉)
    偶见:非黑色素瘤皮肤癌
    罕见:黑色素瘤、淋巴瘤
    未知:Merkel细胞癌、白血病
    感染和侵染:
    十分常见:感染(包括上呼吸道感染、支气管炎、膀胱炎、皮肤感染)*
    偶见:严重感染(包括肺炎、蜂窝组织炎、脓毒性关节炎、脓毒血症和寄生虫感染)*
    罕见:结核病、机会致病菌感染(包括侵袭性真菌、原虫、细菌和非典型分枝杆菌感染和军团菌属)*
    未知:利斯塔氏菌属
    血液及淋巴系统异常
    偶见:血小板减少
    罕见:贫血,白细胞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全血细胞减少
    十分罕见:再生障碍性贫血
    免疫系统异常
    常见:变态反应(参见“皮肤和皮下组织异常”),自身抗体形成*
    偶见:系统性血管炎(包括抗中性粒细胞胞浆抗体(ANCA)阳性血管炎)
    罕见:严重变态/过敏反应(包括血管性水肿,支气管痉挛),类肉状瘤病
    未知:巨噬细胞活化综合征
    神经系统异常
    罕见:痫性发作
    中枢神经系统脱髓鞘病变,包括多发性硬化或局部神经脱髓鞘病变例如视神经炎和横贯性脊髓炎(参见“注意事项”)
    十分罕见:外周神经脱髓鞘性病变,包括格林巴利综合征,慢性炎症性脱髓鞘性多发性神经病,脱髓鞘性多发性神经病和多灶性运动神经病。
    呼吸道、胸腔和纵隔异常
    偶见:间质性肺病(包括肺炎和肺纤维化)*
    肝胆异常
    罕见:肝酶升高、自身免疫性肝炎
    皮肤及皮下组织异常
    常见:瘙痒
    偶见:血管性水肿、荨麻疹、皮疹、银屑病样皮疹、银屑病(包括新发或加重和脓疱,主要在手掌或脚掌)
    罕见:皮肤血管炎(包括白细胞破裂性脉管炎)、Stevens-Johnson综合征、多形性红斑
    十分罕见:中毒性表皮坏死溶解
    肌肉骨骼,结缔组织和骨骼异常
    罕见:亚急性皮肤型红斑狼疮,盘状红斑狼疮,狼疮样综合症
    全身性异常和注射部位反应
    十分常见:注射部位反应(包括出血、淤血、红斑、瘙痒、疼痛、肿胀)*
    常见:发热
    心脏异常
    罕见:充血性心力衰竭加重(参见“注意事项”)
    眼部异常
    偶见:葡萄膜炎,巩膜炎
    *参见下文“其他不良反应”。
    其他不良反应
    恶性肿瘤和淋巴组织增生疾病
    在4114名类风湿关节炎患者使用本品达6年的临床试验中,观察到各种新生恶性肿瘤129例,其中包括联合甲氨蝶呤和本品治疗2年的活性对照试验的231名患者。这些临床试验中所观察到的比率和发病率与对全体人口的研究期望值相同。在一项351名采用本品治疗2年以上的强直性脊柱炎患者的研究中,本品治疗组报告了6例恶性肿瘤。在治疗其它适应症的患者中,报告了32例恶性肿瘤和43例非黑色素瘤皮肤癌。
    在临床试验中有4410名成年银屑病应用本品治疗至36个月,约4278患者年,淋巴瘤的发生率为每100个患者年0.05例,该发生率和普通人群相当。另外,在上述的有对照的临床试验中,本品组和安慰剂组患者均未观察到淋巴瘤发生。
    在采用本品治疗类风湿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和其他适应症的临床试验中,7416名患者中总共报告了18例淋巴瘤。
    上市后也报告了各种肿瘤,包括乳腺癌、肺癌和淋巴瘤(参见“特别警告”)。
    一项临床试验中,曾有治疗Wegener肉芽肿患者出现恶性肿瘤的报告(参见临床试验)。
    注射部位反应
    与安慰剂相比,使用本品治疗的风湿疾病患者的注射部位反应发生率明显增高(本品治疗组36%,安慰剂组9%,包括红斑和/或瘙痒、疼痛或肿胀)。注射部位反应通常在第一个月发生,且发生频率在第一个月最高,随后逐渐降低。注射部位反应的平均持续时间为3-5天。本品治疗组出现注射部位反应的患者大多数未予治疗,给予治疗者中多数接受局部用药,例如糖皮质激素或者口服抗组胺药。除此之外,部分患者还出现注射部位反应再现,即在最近一次的注射点有皮肤反应同时在多数的先前注射点也出现注射部位反应。这种反应一般为一过性的,而且治疗后不再复发。
    在斑块型银屑病患者中进行的对照试验表明,在给药的前12周内本品治疗组患者中约有13.6%,安慰剂治疗组中约有3.4%出现注射部位反应。
    上市后曾观察到与本品治疗有关的注射部位的出血和瘀血。
    严重感染
    在类风湿关节炎患者的对照试验中,当本品治疗组和安慰剂组的治疗暴露时间相同时,两组报告严重感染(致命的、威胁生命的、需要住院的或需要抗生素静脉给药的)和非严重感染的发生率相当。最常见的非严重感染是上呼吸道感染。本品治疗达48个月的类风湿关节炎患者中出现严重感染的比例为6.3%,包括脓肿(各种部位)、菌血症、支气管炎、滑囊炎、蜂窝组织炎、胆囊炎、腹泻、憩室炎、心内膜炎(疑似)、胃肠炎、乙型肝炎、带状疱疹、腿部溃疡、口腔感染、骨髓炎、耳炎、腹膜炎、肺炎、肾盂肾炎、脓毒血症、脓毒性关节炎、鼻窦炎、皮肤感染、皮肤溃疡、尿道感染、血管炎以及伤口感染等。在为期2年的活性对照试验中分别给予受试者本品、甲氨蝶呤或本品与甲氨蝶呤联用,三个治疗组发生严重感染的发生率相似,但不能排除本品与甲氨蝶呤联用与感染发生率的增加有关。
    在斑块型银屑病患者中进行的24周安慰剂对照试验中,本品治疗组与安慰剂治疗组的感染发生率相似。本品治疗组患者出现的严重感染包括:蜂窝组织炎、胃肠炎、肺炎、胆囊炎、骨髓炎、胃炎、阑尾炎、链球菌导致的筋膜炎、肌炎、脓毒血症性休克、憩室炎、以及脓肿。在双盲开放标签的银屑病关节炎试验中,1例患者报告严重感染(肺炎)。
    曾有使用本品发生严重和致命感染的报告,报告的病原包括细菌、分枝杆菌(含结核病)、病毒和真菌。一些病例发生于开始使用本品治疗后的数周内,这些患者除了类风湿关节炎之外还患有基础疾病(糖尿病、充血性心力衰竭、活动性或慢性感染)(参见“注意事项”)。一项临床试验表明,本品治疗可能增加患有脓毒血症患者的死亡率。
    曾有机会致病菌感染的报告,包括侵袭性真菌感染、寄生虫(包括原虫)感染、细菌感染(包括利斯塔氏菌属和军团病杆菌属)以及非典型分枝杆菌感染。在一项综合的临床试验数据中,15402名本品治疗患者出现机会致病菌感染的总体发生率为0.09%。调整后暴露率是每100个患者年中发生0.06个事件。上市后,全球范围内出现机会致病菌感染的病例中约有一半为侵袭性真菌感染。最常报告的侵袭性真菌感染为肺囊虫属和曲霉菌属。侵袭性真菌感染导致了一半以上机会致病菌感染患者的死亡。主要的致命性结果出现在肺孢子虫性肺炎、未确定的系统性真菌感染以及曲霉菌病的患者中(参见“注意事项”)。
    自身抗体
    在多个时间点对患者的血清样本进行自身抗体检测。本品治疗组类风湿关节炎患者抗核抗体(ANA)(滴度≥1:40)的阳性比例(11%)大于安慰剂治疗组(5%)。通过放射性免疫测定法(本品治疗组15%,安慰剂治疗组4%)和绿蝇短膜豆分析法(本品治疗组3%,安慰剂治疗组0%)测得本品治疗患者抗双链DNA抗体阳性的比例较高。本品治疗患者产生抗心磷脂抗体的增加比例与安慰剂组相似。长期使用本品治疗对自身抗体产生的影响未知。
    罕见报告患者(包括类风湿因子阳性患者)产生其他自身抗体的同时出现狼疮样综合征或皮疹,这些皮疹与亚急性皮肤红斑狼疮或盘状红斑狼疮的临床表现和活组织检查相似。
    免疫原性
    在接受本品治疗的成年类风湿关节炎、银屑病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和银屑病患者的血清中,约6%的患者至少检测出一次抗TNF受体或本品其他蛋白组分的抗体,这些抗体均非中和抗体。接受本品治疗的幼年特发性关节炎患者的免疫原性检测结果和成年类风湿关节炎患者相似。
    银屑病患者接受本品治疗120周,在24周/48周/72周/96周检测时间点的抗体阳性率为3.6%-8.7%,这些抗体均非中和抗体。抗体阳性的患者比例随疗程增加而升高,但该结果的临床意义尚不清楚。抗体的产生与临床疗效或不良反应没有明显关联性。目前尚不清楚接受本品治疗超过120周患者的免疫原性发生情况。
    本数据反应的是采用ELISA方法检测抗体阳性的患者百分比,这些数据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该分析方法的灵敏度和特异性。另外,除灵敏度和特异性外,分析过程中影响抗体阳性结果判断的其它因素还包括测定方法学、样品处理、取样时间、合并用药和所患疾病。因此,将本品抗体阳性发生率和其他药物抗体的发生率进行比较可能会产生误导。
    全血细胞减少和再生障碍性贫血
    上市后曾报告全血细胞减少症和再生障碍性贫血的病例,有些造成了死亡(参见“注意事项”)。
    间质性肺病
    上市后曾报告间质性肺病的病例(包括肺炎和肺纤维化),有些造成了死亡。
    实验室评价
    根据临床研究的结果,对患者除了仔细的医疗处置和监测外通常不需要进行特殊的实验室评价。
    本品和阿那白滞素联合治疗
    在对同时接受本品和阿那白滞素治疗的患者进行研究时发现与单独使用本品相比,同时使用本品和阿那白滞素治疗时严重感染的发生率更高,并且有2%(3/139)的患者出现中性粒细胞减少(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1000/mm3)。其中一名患者并发蜂窝组织炎,经住院治疗后康复(参见“注意事项”和“药物相互作用”)。
  • 本品需在有诊断和治疗类风湿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或银屑病经验的专科医生的指导下使用。
    尚未进行药物相容性研究,禁止将本品与其他药物混合使用。
    成人(18-64岁)
    类风湿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银屑病
    推荐剂量为25mg每周二次(间隔72-96小时)。
    老年患者(≥65岁)
    无需进行剂量调整。用法用量与18-64岁的成人相同。
    肝肾功能损害的患者
    无需进行剂量调整。
    注射部位
    本品的注射部位为大腿、腹部和上臂,注射方式为皮下注射。每次在不同部位注射,与前次注射部位至少相距3cm。禁止注射于皮肤柔嫩、瘀伤、发红或发硬部位。
    处置
    本品冻干粉在使用前必须置于2℃-8℃冰箱内贮存,不可冷冻。在使用前本品冻干粉需用1ml的注射用水复溶。本品溶解后应立即使用。如果不立即使用,应将西林瓶中溶解后的本品注射液贮存于2℃–8℃冰箱内,最长可保存24小时。如未能在24小时内使用,应将溶液丢弃。在注射前,应使冷藏的溶液达到室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