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用头孢曲松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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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治疗

对本品敏感的致病菌引起的感染如:脓毒血症、脑膜炎、播散性莱姆病(早、晚期)、腹部感染(腹膜炎、胆道及胃肠道感染);骨、关节、软组织、皮肤及伤口感染;免疫机制低下病人的感染;肾脏及泌尿道感染;呼吸道感染,尤其是肺炎、耳鼻喉感染;生殖系统感染、包括淋病;术前预防感染。

主要成分

化学名称:本品的主要成份是头孢曲松钠,其化学名为[6R[6α,7β(Z)]]-3-[[(1,2,5,6-四氢-2-甲基-5,6-二氧代-1,2,4-三嗪-3-基)硫代]甲基]-7-[[(2-氨基-4-噻唑基](甲氧亚胺基)乙酰基]氨基]-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羧酸二钠盐三倍半水合物。

注意事项

  • 目前为止尚未发现大剂量本品和利尿剂(如呋喃苯氨酸)同时使用所导致的肾功能不全。尚未发现本品增加氨基糖甙类抗菌素的肾脏毒性作用。尚未发现酒后使用本品者发生类戒酒硫样副作用。头孢曲松不含有可能不耐乙醇和某些头孢类抗菌素的出血症状有关的N-甲硫四唑成份。本品的清除不受丙磺舒的影响。体外试验发现氯霉素与头孢曲松合用会产生拮抗作用。本品的配伍禁忌较多,故应单独用药。
  • 本品不良反应较少见,约为5-7%,表现为轻度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荨麻疹、水肿、多形红斑,消化道反应,如软便、腹泻、恶心、呕吐、舌炎、胃炎等。偶见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溶血性贫血等血液学改变及一过性血清转氨酶升高和血肌酐增加等不良反应,这些反应可自行逆转,或停药后消失。
    伪膜性肠炎及凝血障碍是极其罕见的副作用。
    局部副作用:极少的情况下,静脉用药后发生静脉炎,可通过减慢静脉注射速度(2-4分钟)以减少这些现象的发生。肌肉注射时,如不加用利多卡因会导致疼痛。
  • 成年人及12岁以上儿童,体重50公斤以上儿童均使用成人剂量,通常剂量是1~2克,每日一次。
    危重病人或由中度敏感菌引起的感染,剂量可增至4克,每日一次。
    新生儿、婴儿及12岁以下儿童,建议以下剂量每日使用一次。
    新生儿(14天以下)每日剂量为按体重20-50毫克/公斤,不超过50毫克/公斤,无需区分早产儿及足月婴儿。
    婴儿及儿童(15天至12岁)每日剂量按体重20-80毫克/公斤。
    体重50公斤或以上的儿童,应使用通常成人剂量。静脉剂量按体重50毫克/公斤以上时,输注时间至少要30分钟以上。
    用药方法
    新配制的溶液能在室温下保持其物理及化学稳定性达6小时或是在5℃环境下保持24小时,但按一般原则,配制后的溶液应立即使用。
    肌肉注射:本品1.0克溶于1%盐酸利多卡因3.5毫升中用于肌肉注射,以注射于相对大些的肌肉为好,不主张在一处的肌肉内注射1克以上剂量。
    利多卡因溶液绝对不能用于静脉注射。
    静脉注射:本品1.0溶于10毫升无菌注射用水中用于静脉注射,注射时间不能少于2-4分钟。
    静脉滴注:静脉滴注时间至少要30分钟,本品2克溶于40毫升以下其中一种无钙静脉滴注溶液中如:0.9%氯化钠溶液,0.45%氯化钠+2.5%葡萄糖溶液,5%葡萄糖,10%葡萄糖,5%葡萄糖中加6%葡聚糖,6-10%羟乙基淀粉静脉滴注溶液。由于可能会产生药物间的不相容性,故不能将本品与其他药物混合使用,需联合用药时应分开使用。
    疗程 疗程取决于病程,与一般抗菌素治疗方案一样,在发热消退或得到细菌被清除的证据之后,应继续使用本品至少48至72小时。
    特殊用药指导
    脑膜炎:婴儿及儿童细菌性脑膜炎,开始治疗剂量每公斤体重100毫克(不超过4克),每日一次,一旦确认了致病菌及药敏试验结果,则可酌情减量,以下疗程已被证明是有效的:脑膜炎奈瑟氏菌:4天;流感嗜血杆菌:6天;肺炎链球菌:7天。
    莱姆病:儿童及成人按体重50毫克/公斤,最大剂量2克每日一次,共14天。
    淋病:治疗淋病(产青霉素酶及不产青霉素酶菌株)本品的推荐剂量为肌肉注射250毫克单剂。
    术前预防性用药:预防污染或非污染手术后感染,根据感染的危险程度,推荐在术前30-90分钟,注射本品1-2克单剂。对结肠直肠手术者以本品单独使用或与5-硝基咪唑(如奥硝唑)联合用药(但分开使用)已被证实是有效的。
    肝、肾功能不全:肾功能不全病人,如其肝功能无受损则无须减少本品用量,对晚期前肾功能衰竭病人(肌酐清除率<10毫升/分),每日本品用量不超过2克。肝功能受损病人,如肾功能完好亦无须减少剂量。严重的肝、肾功能障碍者,应定期检查本品的血药浓度。
    正在接受透析治疗的病人,无须在透析后另加剂量,由于这类病人的药物清除率可能会降低,故应进行血药浓度监测,以决定是否需要调整剂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