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方磺胺甲噁唑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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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治疗

近年来由于许多临床常见病原菌对本品常呈现耐药,故治疗细菌感染需参考药敏结果,本品的主要适应症为敏感菌株所致的下列感染:
1.大肠埃希杆菌、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奇异变形杆菌、普通变形杆菌和莫根菌属敏感菌株所致的尿路感染。
2.肺炎链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2岁以上小儿急性中耳炎。
3.肺炎链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的成人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
4.由福氏或宋氏志贺菌敏感菌株所致的肠道感染、志贺菌感染。
5.治疗卡氏肺孢子虫肺炎,本品系首选。
6.卡氏肺孢子虫肺炎的预防,可用已有卡氏肺孢子虫病至少一次发作史的患者,或HIV成人感染者,其CD4淋巴细胞计数≤200/mm3或少于总淋巴细胞数的20%。
7.由产肠毒素大肠埃希杆菌(ETEC)所致旅游者腹泻。

主要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片含活性成份磺胺甲噁唑0.4g和甲氧苄啶80mg。

适应症状

注意事项

  • 1.合用尿碱化药可增加本品在碱性尿中的溶解度,使排泄增多。
    2.不能与对氨基苯甲酸合用,对氨基苯甲酸可代替本品被细菌摄取,两者相互拮抗。
    3.下列药物与本品同用时,本品可取代这些药物的蛋白结合部位,或抑制其代谢,以致药物作用时间延长或发生毒性反应,因此当这些药物与本品同时应用,或在应用本品之后使用时需调整其剂量。此类药物包括口服抗凝药、口服降血糖药、甲氨蝶呤、苯妥英钠和硫喷妥钠。
    4.与骨髓抑制药合用可能增强此类药物对造血系统的不良反应。如白细胞、血小板减少等,如确有指征需两药同用时,应严密观察可能发生的毒性反应。
    5.与避孕药(雌激素类)长时间合用可导致避孕的可靠性减少,并增加经期外出血的机会。
    6.与溶栓药物合用时,可能增大其潜在的毒性作用。
    7.与肝毒性药物合用时,可能引起肝毒性发生率的增高。对此类患者尤其是用药时间较长及以往有肝病史者应监测肝功能。
    8.与光敏药物合用时,可能发生光敏作用的相加。
    9.接受本品治疗者对维生素K的需要量增加。
    10.不宜与乌洛托品合用,因乌洛托品在酸性尿中可分解产生甲醛,后者可与本品形成不溶性沉淀物,使发生结晶尿的危险性增加。
    11.本品可取代保泰松的血浆蛋白结合部位,当两者同用时可增强保泰松的作用。
    12.磺吡酮与本品合用时可减少后者自肾小管的分泌,其血药浓度持久升高,易产生毒性反应,因此在应用磺吡酮期间或在应用其治疗后可能需要调整本品的剂量。当磺吡酮疗程较长时,对本品的血药浓度宜进行监测,有助于剂量的调整,保证安全用药。
    13.本品中的TMP可抑制华法林的代谢而增强其抗凝作用。
    14.本品中的TMP与环孢素合用可增加肾毒性。
    15.利福平与本品合用时,可明显使本品中的TMP清除增加和血清半衰期缩短。
    16.不宜与抗肿瘤药、2,4-二氨基嘧啶类药物合用,也不宜在应用其他叶酸拮抗药治疗的疗程之间应用本品,因为有产生骨髓再生不良或巨幼红细胞贫血的可能。
    17.不宜与氨苯砜合用,因氨苯砜与本品中的TMP合用两者血药浓度均可升高,氨苯砜浓度的升高使不良反应增多且加重,尤其是高铁血红蛋白血症的发生。
    18.避免与青霉素类药物合用,因为本品有可能干扰此类药物的杀菌作用。
  • 1.过敏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药疹,严重者可发生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和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等;也有表现为光敏反应、药物热、关节及肌肉疼痛、发热等血清病样反应。偶见过敏性休克。
    2.中性粒细胞减少或缺乏症、血小板减少症及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可表现为咽痛、发热、苍白和出血倾向。
    3.溶血性贫血及血红蛋白尿。这在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的患者应用磺胺药后易于发生,在新生儿和小儿中较成人为多见。
    4.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核黄疸。由于本品与胆红素竞争蛋白结合部位,可致游离胆红素增高。新生儿肝功能不完善,对胆红素处理差,故较易发生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黄疸,偶可发生核黄疸。
    5.肝脏损害。可发生黄疸、肝功能减退,严重者可发生急性肝坏死。
    6.肾脏损害。可发生结晶尿、血尿和管型尿;偶有患者发生间质性肾炎或肾小管坏死的严重不良反应。
    7.恶心、呕吐、胃纳减退、腹泻、头痛、乏力等,一 般症状轻微。偶有患者发生艰难梭菌肠炎,此时需停药。
    8.甲状腺肿大及功能减退偶有发生。
    9.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偶可发生,表现为精神错乱、定同力障碍、幻觉、欣快感或抑郁感。
    10.偶可发生无菌性脑膜炎,有头痛、颈项强直、恶心等表现。本品所致的严重不良反应虽少见,但常累及各器官并可致命,如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暴发性肝坏死、粒细胞缺乏症、再生障碍性贫血等血液系统异常。艾滋病患者的上述不良反应较非艾滋病患者为多见。
  • 口服。
    1.成人常用量:治疗细菌性感染,一次2片,每12小时服用1次。治疗卡氏肺孢子虫肺炎一次1/12~1/16片/kg,每6小时服用1次。成人预防用药:初予2片,一日2次,继以相同剂量一日服1次,或一周服3次。
    2.小儿常用量:2月以下婴儿禁用。治疗细菌感染,2个月以上体重40kg以下的婴幼儿按体重口服一次1/20~1/13片/kg,每12小时1次;体重≥40kg的小儿剂量同成人常用量。治疗寄生虫感染如卡氏肺孢子虫肺炎,按体重一次口服1/12~1/16片/kg,每6小时1次。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的疗程至少10~14日;尿路感染的疗程7-10日;细菌性痢疾的疗程为5-7日;儿童急性中耳炎的疗程为10日;卡氏肺孢子虫肺炎的疗程为14~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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