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托普利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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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治疗

1.高血压。2.心力衰竭。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及其化学名称为1-[(2S)-2-甲基-3-巯基-1-氧化丙基]-L-脯氨酸。分子式C9H15NO3S,分子量217.29。

适应症状

注意事项

  • 1.与利尿药同用使降压作用增强,但应避免引起严重低血压,故原用利尿药者宜停药或减量。本品开始用小剂量,逐渐调整剂量。2.与其他扩血管药同用可能致低血压,如拟合用,应从小剂量开始。3.与潴钾药物如螺内酯、氨苯蝶啶、阿米洛利同用可能引起血钾过高。4.与内源性前列腺素合成抑制剂如吲哚美辛同用,将使本品降压作用减弱。5.与其他降压药合用,降压作用加强;与影响交感神经活性的药物(神经节阻滞剂或肾上腺能神经阻滞剂)以及β阻滞剂合用都会引起降压作用加强,应予警惕。6.与锂剂联合,可能使血清锂水平升高而出现毒性。
  • 1.较常见的有:①皮疹,可能伴有瘙痒和发热,常发生于治疗4周内,呈斑丘疹或荨麻疹,减量、停药或给抗组胺药后消失,7%~10%伴嗜酸性细胞增多或抗核抗体阳性;②心悸,心动过速,胸痛;③咳嗽;④味觉迟钝。2.较少见的有:①蛋白尿,常发生于治疗开始8个月内,其中1/4出现肾病综合症,但蛋白尿在6个月内渐减少,疗程不受影响;②眩晕、头痛、昏厥。由低血压引起,尤其在缺钠或血容量不足时;③血管性水肿,见于面部及手脚;④心率快而不齐;⑤面部潮红或苍白。3.少见的有:白细胞与粒细胞减少,有发热、寒战,白细胞减少。
  • 视病情或个体差异而定。本品宜在医师指导或监护下服用,给药剂量须遵循个体化原则,按疗效而予以调整。1.成人常用量:(1)高血压,口服一次12.5mg,每日2-3次,按需要1-2周内增至50mg,每日2-3次,疗效仍不满意时可加用其他降压药。(2)心力衰竭,开始一次口服12.5mg,每日2-3次,必要时逐渐增至50mg,每日2-3次,若需进一步加量,宜观察疗效2周后再考虑;对近期大量服用利尿剂,处于低钠低血容量,而血压正常或偏低的患者,初始剂量宜用6.25mg,每日3次,以后通过测试逐步增加至常用量。2.小儿常用量:降压与治疗心力衰竭,均开始按体重0.3mg/kg,每日3次,必要时每隔8-24小时增加0.3mg/kg,求得最低有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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