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比伏替比夫定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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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治疗

替比夫定用于有病毒复制证据以及有血清转氨酶(ALT或AST)持续升高或肝组织活动性病变证据的慢性乙型肝炎成人患者。
本适应症基于核苷类似物初治的、HBeAg阳性和HBeAg阴性的、肝功能代偿的、慢性乙型肝炎成年患者的病毒学、血清学、生化学和组织学应答结果。当开始替比夫定治疗时,应考虑以下要点:对于HBeAg阳性患者而言,基线HBV DNA<9log10拷贝/mL及基线ALT≥2倍正常值上限(ULN)方可开始替比夫定治疗。对于HBeAg阴性患者而言,基线HBV DNA<7log10拷贝/mL方可开始替比夫定治疗。未在合并HIV、HCV或HDV感染的乙型肝炎患者中评估过替比夫定的作用。未在肝移植患者或失代偿肝病患者中评估过替比夫定的作用。对核苷类似物逆转录酶抑制剂耐药的慢性乙型肝炎患者,尚无应用替比夫定的设计良好的对照研究,但估计其可能与拉米夫定存在交叉耐药。

主要成分

活性成份:替比夫定

适应症状

注意事项

  • 替比夫定主要通过被动扩散消除,所以替比夫定与其他通过肾排泄消除的药物产生相互作用的可能性很低。但因为替比夫定主要通过肾排泄消除,所以同时服用可改变肾功能的药物可能影响替比夫定的血浆浓度。
    在比人体浓度高12倍的体外试验情况下,替比夫定并没有抑制通过以下任何人肝微粒体细胞色素P450(CYP)同工酶介导的药物的代谢:1A2、2C9、2C19、2D6、2E1和3A4。基于以上结果和已知的替比夫定消除途径,替比夫定与其它通过CYP450代谢的药物产生相互作用的可能性很低。
    拉米夫定、阿德福韦酯、环孢素和聚乙二醇干扰素α-2a或富马酸替诺福韦酯对替比夫定的药代动力学无影响。另外,替比夫定也不会影响拉米夫定、阿德福韦酯、环孢素或富马酸替诺福韦酯的药代动力学。由于聚乙二醇干扰素α-2a的药物浓度存在很大的个体差异,因此不能针对替比夫定对聚乙二醇干扰素α-2a的药代动力学的影响作出确切结论。
    一项探索性临床研究提示联合使用替比夫定每日600mg与每周一次皮下注射聚乙二醇干扰素α-2a180μg会增加周围神经病变的发生风险。
  • 约有1,500名受试者在临床研究中接受了剂量为每天600mg的替比夫定治疗。不良反应的评估主要基于两项研究(007GLOBE和NV-02B-015),共有1,699名慢性乙型肝炎患者在双盲状态下,接受替比夫定每天600mg/天(n=847)或拉米夫定100mg/天(n=852)的104周治疗。在这些研究中,替比夫定和拉米夫定的安全性大致相当。
    在104周临床试验中,总体而言替比夫定耐受性良好,大多数不良事件为轻度或中度。
    表2按系统器官分类和发生频率列出了在007GLOBE和NV-02B-015研究104周治疗过程中记录的不良反应,发生频率定义为:常见(≥1/100;<1/10)、不常见(≥1/1,000;<1/100)。在每个频率组中,不良反应按照严重程度降序列出。
    表2  替比夫定600mg治疗慢性乙型肝炎患者报告的临床不良反应(汇总分析104周007GLOBE和NV-02B-015研究的数据)
    神经系统
    常见       头晕、头痛
    不常见     周围神经病变
    胃肠道
    常见       血淀粉酶升高、腹泻、脂肪酶升高、恶心
    肝胆系统
    常见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升高
    不常见     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升高
    皮肤和皮下组织
    常见       皮疹
    肌肉骨骼、结缔组织和骨(组织)
    常见       血肌酸激酶(CK)升高
    不常见     肌病、肌炎、关节痛、肌痛
    全身性疾患及给药部位不适
    常见       疲劳
    不常见     身体不适
    由于不良事件造成停药的患者比例在替比夫定组与拉米夫定组均为4%。替比夫定组最常见的导致停药的不良事件包括CK升高、恶心、腹泻、疲劳、肌痛和肌病。替比夫定单药治疗的患者周围神经病变的发生率<1%(2/847)。<1%(5/847)的替比夫定单药治疗的患者被诊断为肌病/肌炎(表现为肌肉无力)。
    实验室检查异常
    007GLOBE和NV-02B-015研究中出现的异常和实验室检查见表3。
    表3  007GLOBE和NV-02B-015研究中慢性乙型肝炎患者治疗104周后出现的3-4级实验室异常1
    检测 替比夫定
    600mg
    (n=847)
    拉米夫定
    100mg
    (n=852)
    肌酸激酶(CK)≥7.0×ULN 13% 4%
    ALT>10.0×ULN和2.0×基线值2 5% 8%
    ALT(SGPT)>3.0×基线值 7% 13%
    ALT(SGOT)>3.0×基线值 6% 10%
    脂肪酶>2.5×ULN 2% 4%
    淀粉酶>3.0×ULN <1% <1%
    总胆红素>5.0×ULN <1% <1%
    中性粒细胞减少(ANC≤749/mm3) 2% 2%
    血小板减少(血小板≤49,999/mm3) <1% <1%
    1治疗期间从基线值进展到3及4级。
    2美国肝脏病研究协会(AASLD)定义的急性肝炎加重
    CK升高
    CK升高在替比夫定治疗组发生更为频繁。在104周治疗期间,79%的替比夫定治疗的患者和47%的拉米夫定治疗的患者发生1-4级CK升高。13%的替比夫定治疗的患者和4%的拉米夫定治疗的患者发生3或4级CK升高。大部分CK升高没有症状,替比夫定组患者平均恢复时间长于拉米夫定组患者。
    在2206位中国患者中开展了一项开放标签的研究(CLDT600ACN03);第52周时接受替比夫定治疗的患者中有3.1%报告了3/4级CK升高。
    在出现1-4级CK升高的患者中,分别有10%替比夫定治疗的和5%拉米夫定治疗的患者发生了肌肉骨骼的不良事件。共有2%(13/847)替比夫定治疗的患者因为CK升高或者肌肉骨骼不良事件暂停或者停止替比夫定治疗。
    治疗期间ALT反跳
    ALT反跳,即ALT>10×ULN且高于2倍基线水平,在治疗的前6个月内两组发生率相近(3%)。24周后,替比夫定组ALT反跳发生率(2%)低于拉米夫定组(5%)。推荐在慢性乙型肝炎治疗期间定期检测肝功能。
    停止治疗后乙型肝炎病情的加重
    当慢性乙型肝炎病人停止抗乙型肝炎治疗后,已经有重度急性肝炎发作的报道。尚无充足数据证明停止替比夫定治疗后肝炎病情加重。
    另一临床试验中,非疗效原因提前停药或选择不再继续服药的患者,有9/154(6%)的替比夫定患者和10/180(6%)的拉米夫定患者在停止治疗后4个月内发生了肝炎恶化(ALT>10×ULN且高于2倍基线水平)。
    上市后临床应用
    以下不良反应基于本品上市后临床应用中的自发性报告。因为这些不良反应是来自无法确定数量的人群的自愿报告,不可能确切估计其发生频率或确立与本品暴露的因果关系。
    肌肉骨骼、结蹄组织:横纹肌溶解(个案报告,见【注意事项】警告)
    神经系统:周围神经病变、感觉减退
    代谢和营养失调:乳酸性酸中毒
  • 成人和青少年(≥16岁)由于在病毒未被完全抑制的患者中长期治疗,可使耐药的发生率增高;因此,仅能在治疗前符合如下HBV DNA和ALT检测结果的患者人群中开始治疗:
    对于HBeAg阳性患者而言,使用替比夫定治疗前,患者的HBV DNA应小于9log10拷贝数/mL并且ALT大于等于正常值上限(ULN)的两倍。
    对于HBeAg阴性患者而言,使用替比夫定治疗前,患者的HBV DNA应小于7log10拷贝数/mL。
    在治疗24周时应监测患者的HBV DNA水平,以确保病毒被完全抑制(HBV DNA低于300拷贝数/mL)。治疗24周后,若患者体内仍可检出HBV DNA,则应开始替代治疗。应通过进一步的耐药性检测,引导最佳治疗。
    本品治疗慢性乙型肝炎的推荐剂量为600mg,每天一次,口服,餐前或餐后均可,不受进食影响。
    最佳治疗疗程尚未确定。
    肾功能受损者
    本品可用于有肾功能受损的慢性乙型肝炎患者。对于肌酐清除率≥50mL/min的患者,无须调整推荐剂量。对于肌酐清除率<50mL/min的患者及正接受血透治疗的终末期肾病(ESRD)患者需要调整给药间隔(表1)。对于终末期肾病患者,应在血透后服用本品。
    表1  替比夫定在肾功能不全患者中的给药间隔调整
    肌酐清除率(mL/min) 替比夫定剂量
    ≥50 600mg 每天一次
    30-49 600mg 每48小时一次
    <30(无须透析) 600mg 每72小时一次
    ESRD* 600mg 每96小时一次
    *ESRD:终末期肾疾病
    肝功能受损者
    对于有肝功能受损的患者无需调整替比夫定推荐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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