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尼盐酸米诺环素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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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治疗

本品适用于因葡萄球菌、链球菌、肺炎球菌、淋病奈瑟菌、痢疾杆菌、大肠埃希菌、克雷伯氏菌、变形杆菌、绿脓杆菌、梅毒螺旋体及衣原体等对本品敏感的病原体引起的下列感染:
1.败血症、菌血症。
2.浅表性化脓性感染:毛囊炎、脓皮症、扁桃体炎、肩周炎、泪囊炎、牙龈炎、外阴炎、创伤感染、手术后感染等。
3.深部化脓性疾病:乳腺炎、淋巴管(结)炎、颌下腺炎、骨髓炎、骨炎。
4.急慢性支气管炎、喘息型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支气管肺炎、细菌性肺炎、异型肺炎、肺部化脓症。
5.痢疾、肠炎、感染性食物中毒、胆管炎、胆囊炎。
6.腹膜炎。
7.肾盂肾炎、肾盂炎、肾盂膀胱炎、尿道炎、膀胱炎、前列腺炎、附睾炎、宫内感染、淋病。
8.中耳炎、副鼻窦炎、颌下腺炎。
9.梅毒。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米诺环素。

适应症状

注意事项

  • 1.由于本品能降低凝血酶原的活性,故本品与抗凝血药合用时,应降低抗凝血药的剂量。
    2.由于制酸药(如碳酸氢钠)可使本品的吸收减少,活性降低,故本品与制酸药应避免同时服用。
    3.本品与含铝、钙、镁、铁离子的药物合用时,可形成不溶性络合物,使本品的吸收减少。
    4.降血脂药物考来烯胺(cholestyramine)或考来替泊(colestipol)与本品合同时,可能影响本品的吸收。
    5.由于巴比妥类、苯妥英或卡马西平可诱导微粒体酶的活性致使本品的血药浓度降低,故合用时需调整本品的剂量。
    6.全麻药甲氧氟烷和本品合用可导致致命性的肾毒性。
    7.由于本品能干扰青霉素的杀菌活性,所以应避免本品与青霉素类合用。
    8.本品与强利尿药(如呋塞米等)合用可加重肾损害。
    9.本品与其他肝毒性药物(如抗肿瘤化疗药物)合用可加重肝损害。
    10.本品和口服避孕药合用,能降低口服避孕药的效果。
  • 1.菌群失调:本品引起菌群失调较为多见。轻者引起维生素缺乏,也常可见到由于白色念珠菌和其他耐药菌所引起的二重感染。亦可发生难辨梭菌性假膜性肠炎。
    2.消化道反应: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口腔炎、舌炎、肛门周围炎等;偶可发生食管溃疡。
    3.肝损害:偶见恶心、呕吐、黄疸、脂肪肝、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呕血和便血等,严重者可昏迷而死亡。
    4.肾损害:可加重肾功能不全者的肾损害、导致血尿素氮和肌酐值升高。
    5.影响牙齿和骨发育:本品可沉淀于牙齿和骨中,造成牙齿黄染、并影响胎儿、新生儿和婴幼儿骨骼的正常发育。
    6.过敏反应:主要表现为皮疹、荨麻疹、药物热、光敏性皮炎和哮喘等。罕见全身性红斑狼疮,若出现,应立即停药并作适当处理。
    7.可见眩晕、耳鸣、共济失调伴恶心、呕吐等前庭功能紊乱(呈剂量依赖性,女性比男性多见),常发生于最初几次剂量时,一般停药24~48小时后可恢复。
    8.血液系统:偶有溶血性贫血、血小板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
    9.维生素缺乏症:偶有维生素K缺乏症状(低凝血酶原血症、出血倾向等)、维生素B族缺乏症状(舌炎、口腔炎、食欲不振、神经炎等)等。
    10.颅内压升高:偶见呕吐、头痛、复视、视神经乳头水肿、前囟膨隆等颅内压升高症状,应立即停药。
    11.休克,偶有休克现象发生,须注意观察,如发现有不适感、口内异常感、哮喘、便意、耳鸣等症状时,应立即停药,并作适当处理。
    12.皮肤:斑丘疹、红斑样皮疹等;偶见剥脱性皮炎、混合性药疹、多形性红斑和Steven-Johnson综合征。长期服用本品,偶有指甲、皮肤、粘膜处色素沉着现象发生。
    13.其他:偶有头晕、倦怠感等。长期服用本品,可使甲状腺变为棕黑色,甲状腺功能异常少见,罕见听力受损。
  • 口服:成人首次剂量为0.2g(4粒),以后每12小时服用0.1g(2粒),或每6小时服用50mg(1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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