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普丁拉米夫定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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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治疗

拉米夫定片适用于伴有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升高和病毒活动复制的、肝功能代偿的成年慢性乙型肝炎病人的治疗。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拉米夫定

注意事项

  • 由于本品的药物代谢和血浆蛋白结合率低,并主要以药物原型经肾脏清除,故与其它药物代谢物之间的潜在相互作用的发生率很低。
    拉米夫定主要是以活性有机阳离子的形式清除。在与具有相同排泄机制的药物同时使用时,特别是当该药物的主要清除途径是通过有机阳离子转运系统的主动肾脏分泌时(如三甲氧苄氨嘧啶),应考虑其相互作用。其他以这种机制清除的部分药物(如雷尼替丁,西咪替丁),经研究表明与拉米夫定无相互作用。
    主要以活性有机阴离子形式或经肾小球滤过排出的药物与拉米夫定不会发生具有显著临床意义的相互作用。
    拉米夫定与三甲氧苄氨嘧啶(160mg)/磺胺甲噁唑(800mg)同时服用后,可使拉米夫定的暴露量增加40%。但拉米夫定并不影响三甲氧苄氨嘧啶/磺胺甲噁唑的药代动力学特性。所以除非患者有肾功能损伤,否则无须调整拉米夫定的用药剂量。
    当拉米夫定与齐多夫定同时服用时,可观察到齐多夫定的Cmax有适度的增加,约28%,但系统生物利用度(药时曲线下面积AUC)无显著变化。齐多夫定不影响拉米夫定的药代动力学特性(参见药代动力学)。
    同时使用拉米夫定与α-干扰素,二者之间无药代动力学的相互作用;临床上未观察到拉米夫定与常用的免疫抑制剂(如,环孢霉素A)之间明显的不良相互作用。但尚未对此进行正式的研究。
    同时使用拉米夫定和扎西他滨(zalcitabine)时,拉米夫定可能抑制后者在细胞内的磷酸化。因此建议,不要同时使用这两种药物。
    恩曲他滨:两种药物联合使用时,拉米夫定可抑制恩曲他滨的细胞内磷酸化作用。因此,不建议联合使用拉米夫定与恩曲他滨。
  • 以下不良反应在警告和注意事项中有详细描述:
    ·乳酸酸中毒和伴有脂肪变性的严重肝脏肿大
    ·停止治疗后乙型肝炎加重
    ·出现耐药性HIV-1感染的风险
    ·出现耐药性HBV感染的风险
    临床试验数据
    警告和注意事项中也描述了在使用拉米夫定时报告的多种严重不良反应(乳酸酸中毒和伴有脂肪变性的严重肝脏肿大,乙型肝炎的治疗后加重,胰腺炎,与药物敏感性下降和治疗反应减弱相关的病毒变异的出现)。在慢性乙型肝炎病人中进行的临床研究显示,多数患者对拉米夫定有良好的耐受性。拉米夫定治疗组与安慰剂对照组之间的不良事件和实验室异常发生率(除外ALT和血肌酸激酶(CPK)升高,请参阅下文)相似(请参阅下表)。报告的最常见不良事件为身体不适和疲劳、呼吸道感染、头痛、腹部不适和腹痛、恶心、呕吐和腹泻。
    在成人中进行的3项安慰剂对照临床试验中于治疗期间出现的不良事件(发生率≥10%)和实验室异常*(研究1-3)
    不良事件 拉米夫定100mg(n=332) 安慰剂(n=200)
    身体不适和疲劳 24% 28%
    耳、鼻和咽喉感染 25% 21%
    咽喉痛 13% 8%
    头痛 21% 21%
    腹部不适和腹痛 16% 17%
    恶心和呕吐 15% 17%
    腹泻 14% 12%
    *纳入治疗52~68周的病人。
    根据系统器官分类和频率将不良反应列举如下。仅对认为至少有可能与拉米夫定存在因果关系的不良反应指定频率类别。频率定义为:十分常见(1/10)、常见(1/100至<1/10)、偶见(1/1000至<1/100、罕见(1/10000至<1/1000)和十分罕见(<1/10000)。
    为下列不良反应指定的频率类别为估计值:对于大多数事件,计算发生率的合适数据不可用。根据临床试验数据确定很常见和常见药物不良反应频率类别,不考虑安慰剂组的背景发生率。
    肝胆系统
    十分常见:ALT升高。
    接受拉米夫定患者中,治疗后ALT升高较接受安慰剂患者更常见。然而,在对代偿期肝脏疾病患者开展的对照试验中,拉米夫定治疗组与安慰剂对照组之间治疗后临床重度ALT升高伴胆红素升高和/或肝功能不全的指标无显著差异。这些复发性肝炎事件与拉米夫定治疗或与既往原有疾病的关系尚未明确(请参阅【警告】和【注意事项】)。
    不良事件 拉米夫定100mg(n=416) 安慰剂(n=200)
    治疗期间ALT升高 13% 13%
    治疗后ALT升高 19% 8%
    CPK升高 9% 5%
    治疗期间出现Ⅲ级或Ⅳ级实验室异常的患者百分比。
    治疗后出现Ⅲ级或Ⅳ级ALT升高的患者百分比。
    肌肉骨骼和结缔组织
    常见:CPK升高。
    在临床试验中,拉米夫定治疗组的病人比安慰剂组的病人CPK升高的发生率略高(9%比5%,美国人群中),但差异没有显著性。然而,对上市后临床应用资料的分析显示,这一事件的发生与拉米夫定治疗有关。
    上市后数据
    除临床试验中报告的不良反应外,在拉米夫定(HBV)上市后临床应用中还报告以下不良反应。以上反应来自未知数量人群的自发报告,因此无法确切估计其发生频率或判定是否与药物暴露存在因果关系。选择这些不良反应的主要依据是:严重程度、报告频率、与拉米夫定之间潜在的因果关系。
    消化疾病:口腔炎。
    内分泌和代谢疾病:高血糖症。
    全身性疾病:虚弱。
    血液和淋巴系统疾病:血小板减少,贫血(包括单纯红细胞再生障碍性贫血和重度治疗期间发展的重度贫血)、淋巴结病和脾肿大。
    超敏反应:过敏性反应和荨麻疹。
    肌骨骼系统:肌痛性痉挛和横纹肌溶解。
    神经系统:感觉异常、周围神经病。
    呼吸系统:异常呼吸音/哮鸣。
    皮肤:脱发、瘙痒和皮疹。
  • 本品应在对慢性乙型肝炎治疗有经验的医生指导下使用,推荐剂量为每日一次,每次100mg,饭前或饭后服用均可。
    疗程
    ·对于HBeAg阳性的病人,根据已有的研究资料,建议应用本品治疗至少一年,且在治疗后发生HBeAg血清转换(即HBeAg转阴、HBeAb阳性),HBVDNA转阴,ALT正常,经过连续2次至少间隔3个月检测确认疗效巩固,可考虑终止治疗。
    ·对于HBeAg阴性的病人,尚未确定合适的疗程,在发生HBsAg血清转换或治疗无效(HBVDNA水平或ALT水平仍持续升高)者,可以考虑终止治疗。
    ·对于疑似出现YMDD变异但尚未被证实的病人,如果其HBVDNA和ALT水平仍低于治疗前,可在密切观察下继续用药;一旦检测到YMDD变异,应在密切监测下由医师视具体病情采取适宜的方案调整;如果其HBVDNA和ALT持续在治疗前水平以上,应加强随访,在密切监察下由医师视具体病情采取适宜的方案调整。如果经过2次至少间隔3个月检测确认HBeAg血清转换,HBVDNA转阴,可考虑终止治疗。对于在本品治疗过程中合并肝功能失代偿或肝硬化的病人,不宜轻易停药,并应加强对症保肝治疗。
    ·如果治疗期间HBV DNA和ALT仍持续在治疗前水平以上,治疗前HBeAg阳性的病人未出现HBeAg血清转换,提示治疗无效,可考虑终止拉米夫定单药治疗,调整治疗方案。对于有肝脏组织学检查等其它临床指征显示,在本品治疗过程中出现病情进展合并肝功能失代偿或肝硬化的病人,不宜轻易停药,并应加强对症保肝治疗。
    ·如果终止拉米夫定治疗,在停药后至少4个月内,医生应对病人进行密切随访观察(随访频率根据病人情况而定),定期检测ALT和胆红素水平,HBVDNA和HBeAg情况,以防肝炎复发。4个月后,可根据临床需要继续随访病人。
    肾功能损伤者:
    由于肾清除功能下降,中度至严重肾功能损害者服用本品后,血清拉米夫定浓度(药时曲线下面积AUC)有所升高。考虑到剂量调整的准确性,拉米夫定100mg片剂禁用于血清肌酐清除率<50ml/min的慢性乙型肝炎病人,请使用拉米夫定口服溶液调整给药剂量(参考拉米夫定口服溶液说明书)。
    肝功能损伤者:
    对有严重肝功能损伤者,包括晚期肝病等待接受肝移植患者的研究数据表明,除非患者合并肾功能损害,否则单纯肝功能不全不会对拉米夫定的药代动力学有显著影响。药代动力学研究结果提示,对有中度或重度肝脏损害的患者不必调整用药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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