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素劳酮康唑片
参考价:暂无报价
  • 非医保
  • 处方药
  • 西药

功能治疗

由于酮康唑有发生严重肝毒性的风险,所以只有在考虑过其它有效的抗真菌治疗后,且本品的潜在利益大于潜在危害时,方可使用本品。
治疗皮肤癣菌和(或)酵母菌引起的皮肤、毛发和粘膜感染,由于其感染部位、面积及深度等因素导致局部治疗无效时,方可用本品治疗。
-皮肤真菌病
-花斑癣
-糠秕孢子菌性毛囊炎
-皮肤念珠菌病
-慢性皮肤粘膜念珠菌病
-慢性、复发性阴道念珠菌病
治疗系统真菌感染
酮康唑不能完全渗入中枢神经系统。因此,真菌性脑(脊)膜炎不应使用口服酮康唑治疗。
-副球孢子菌病
-组织胞浆菌病
-球孢子菌病
-芽生菌病

主要成分

活性成份:酮康唑

适应症状

注意事项

  • 1.影响酮康唑吸收的药物:引起患者胃酸减少的药物会使本品的吸收下降。
    2.影响酮康唑代谢的药物:酮康唑主要通过CYP3A4代谢。酶诱导药物,如利福平、利福布丁、卡马西平、异烟肼、奈韦拉平和苯妥英,会明显降低酮康唑的生物利用度而降低疗效。因此,不建议与强酶诱导剂合用。
    利托那韦会增加酮康唑的生物利用度,因此二者合用时,应酌减酮康唑的用量。
    3.酮康唑对其它药物代谢的影响
    一些药物通过肝脏P450酶特别是CYP3A4族酶代谢。酮康唑可抑制这些药物的代谢,而导致这些药物的作用(包括副作用)增强和/或时间延长包括不良反应。例如:
    (1)在使用本品的同时,禁止合用的药物有:
    -由于本品与CYP3A4底物合用会增加这些药物的血浆浓度,而可能导致QT间期延长和个别出现尖端扭转型室速,因此本品禁止与下列药物合用:特非那丁、苄普地尔、阿司咪唑、卤泛群、左醋美沙朵(左美沙酮)、咪唑斯汀、西沙必利、多非利特、奎尼丁、匹莫齐特、苯丙胺、舍吲哚;
    -由于合用多潘立酮可能会导致QT间期延长,因此本品禁止与多潘立酮合用;
    -禁止与三唑仑和咪达唑仑口服制剂合用;
    -禁止与经CYP3A4代谢的HMG-CoA还原酶抑制剂合用,如:辛伐他汀、洛伐他汀;
    -禁止与麦角生物碱,如双氢麦角胺、麦角新碱、麦角胺和甲麦角辛碱合用;
    -禁止与尼索地平合用。
    -禁止与伊立替康合用;
    -禁止与依维莫司合用
    (2)以下药物慎与口服酮康唑合用。如合用时,必要的情况下应酌减剂量,且需监测血浆浓度、疗效或副作用。
    -口服抗凝血药物;
    -HIV蛋白酶抑制剂,如茚地那韦、沙奎那韦;
    -一些抗肿瘤药物,如长春花碱、白消安、多烯紫杉醇、厄洛替尼、伊马替尼;
    -经CYP3A4代谢的钙通道阻滞剂,如二氢吡啶和维拉帕米(可能);
    -一些免疫抑制剂:环孢菌素、他克莫司、雷帕霉素;
    -一些经CYP3A4代谢的HMG-CoA还原酶抑制剂,如阿伐他汀;
    -一些糖皮质激素,如布地奈德、氟地松、地塞米松、甲基强的松龙
    -地高辛(通过抑制P-糖蛋白);
    -其它:卡马西平、丁螺环酮、阿芬太尼、芬太尼、西地那非、阿普唑仑、西洛他唑、溴替唑仑、静脉用咪达唑仑、喹硫平、瑞格列奈、利福布丁、甲基强的松龙、三甲曲沙、伊巴斯汀、索利那辛、瑞波西汀、托特罗定。
    4.偶有病例报道本品有类似戒酒硫样反应,表现为面部潮红、皮疹、外周水肿、恶心和头痛,这些症状在数小时内可完全消失。
  • 临床试验
    本品的安全性评估:在92个临床试验中,对包括健康受试者在内4735例进行了治疗真菌感染的临床试验。
    ≥1%使用本品受试者报告的药物不良反应列于表1中。
    表1:在92个临床试验中,4735例受试者有≥1%报告的不良反应
    系统分类
    首选术语
    %
    胃肠道  
    腹痛 1.2
    腹泻 1.8
    恶心 2.5
    肝胆系统  
    肝功能异常 1.2
    神经系统  
    头痛 2.4

    <1%使用本品受试者报告的其它药物不良反应列于表2。
    表2:在92个临床试验中,4735例受试者有<1%报告的不良反应
    系统分类
        首选术语
    内分泌紊乱
        男子女性型乳房
    眼系统
        畏光
    胃肠道系统
    腹痛
    便秘
    口腔干燥
    味觉异常
    消化不良
    肠胃气胀
    舌变色
    呕吐
    一般性症状
    无力
    怕冷
    疲劳
    潮热
    乏力
    水肿
    发热
    肝胆系统
    肝炎
    黄疸
    免疫力系统
        过敏
    检查指标
        血小板减少
    代谢系统
    乙醇不耐受
    食欲减退
    高血脂
    食欲增加
    肌肉和结缔组织系统
        肌肉痛
    神经系统
    头晕
    感觉异常
    嗜睡
    精神系统
    失眠
    神经紧张
    生殖系统
        月经紊乱
    呼吸系统
        鼻出血
    皮肤及皮下组织
    脱发
    皮炎
    红斑
    多形性红斑
    瘙痒
    皮疹
    荨麻疹
    皮肤干燥
    血液系统
        低血压

    上市后经验
    在上市经验中确定为首次与本品相关的药物不良反应列于表3中,按照频率分类如下:
    很常见(≥1/10);
    常见(≥1/100,且<1/10);
    少见(≥1/1000,且<1/100);
    罕见(≥1/10,000,且<1/1000);
    非常罕见<1/10,000,包括个别病例。
    在表3中,按自发性不良反应报告的报告率列出了不良反应频率。
    表3,上市后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按自发性不良反应报告的报告率表示
    血液及淋巴系统
    非常罕见        血小板减少症
    免疫系统
    非常罕见        变态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
    内分泌系统
    非常罕见        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
    神经系统
    非常罕见        可逆性颅内压升高(例如:视神经乳头水肿、婴儿囟门膨出)
    肝胆系统
    非常罕见        严重肝毒性包括:胆汁淤积型肝炎、活体组织检查证实的肝坏死、肝硬化、肝功能衰竭包括肝移植或死亡的病例,肝功能检查异常
    皮肤及皮下组织
    非常罕见        光敏反应
    肌肉骨骼和结缔组织
    非常罕见        关节痛
    生殖系统及乳腺
    非常罕见        勃起功能障碍、精子减少(当每日剂量高于推荐剂量为0.2g或0.4g时)
  • 由皮肤癣菌和(或)酵母菌引起的皮肤、毛发、粘膜感染和系统性感染,且因感染部位、面积及深度等因素使局部治疗无效,可用本品治疗。本品须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应与餐同服,以达最大吸收。
    1.成人:
    皮肤、胃肠道及深部感染:口服,一次0.2g(1片),一日1次。必要时,可增至一次0.4g(2片),一日1次,或一次0.2g(1片),一日2次。
    阴道念珠菌病:口服,一次0.4g(2片),一日1次。
    2.儿童:
    体重15-30公斤的儿童,一次0.1g(半片),一日1次,或遵医嘱。
    体重30公斤以上的儿童,同成人量。
    3.使用本品通常的疗程如下:
    阴道念珠菌病:连续5天;由皮肤癣菌引起的皮肤感染:约4周;花斑癣:10天;由念珠菌引起的口腔和皮肤念珠菌病:2-3周;毛发感染:1-2个月;副球孢子菌病、组织胞浆菌病、球孢子菌病:通常疗程为3-6个月。
    以上所有适应症应采取不间断的持续治疗,直到有临床指标或实验室结果显示真菌感染已治愈。治疗时间不足会导致原感染复发。一般而言,使用本品的疗程应在症状消失且真菌学检查阴转后持续至少1周。当患者出现食欲减退、恶心、呕吐、乏力、黄疸、腹痛、或黑尿等肝炎体症和症状时,应立即停止治疗。
    特殊人群:肝损伤患者
    详见[禁忌]。

相关药品

查看更多